虽然蒙了一层灰尘,但纹理依然清晰,他拿起书桌上的鸡毛掸子,轻轻一扫,灰尘就在空气中飞扬开来,使他忍不住轻咳一声。
叶一凡打扫完毕在书桌前坐下来,他决定给周莉娜写一封信,书桌左边的抽屉有很多信纸,是周莉娜从单位拿回来的,一本一本在抽屉里码的整整齐齐,桌上竹制的笔筒是周莉娜随单位出去旅游时买来送给他的,两只熊猫在粗壮的竹子下面嘻戏,憨态可掬,笔筒里有好几支钢笔,虽然现在都流行用签字笔了,但他还是习惯用钢笔,看钢笔吸足了墨水,一点一点在纸上渲染,是很惬意的事情,于是周莉娜出差的时候就喜欢给他买各式各样的钢笔。
叶一凡伸出手从笔筒里拿出一只钢笔,这是一支英雄牌钢笔,拿在手里有一种沉甸甸的感觉,据说是周莉娜去上海出差时亲自到英雄钢笔的厂家买的正宗的英雄钢笔,他当初还笑话莉娜矫情,一支钢笔还有什么正宗不正宗。
现在这支钢笔拿在手里,叶一凡才感觉到钢笔的精致,金黄的笔身,上面环绕着笔身刻了几支竹子,竹子栩栩如生,静下心来仿佛可以听到竹林的涛声。
人有的时候对唾手可得的东西往往会选择性忽视,叶一凡现在才发现他一直以来太忽视周莉娜的感觉了,他颤抖着手打开抽屉拿出一沓信纸,平整的在桌子上铺开,信纸细腻光滑,红色的分格线条格外清楚。
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写信了,再次执笔竟然是写给曾经离自己最近的人,叶一凡拿着钢笔转了几下,在信纸的最上面端端正正写下:莉娜。
熟悉的字体力透纸背,叶一凡定定地看着自己亲手写下这个名字,灯光下,炭素墨水写出来的名字映着橘黄色的灯光仿佛涂上了一层金色,他一遍一遍念着这个名字,仿佛看到一个一个的莉娜向他走来:阳光灿烂的午后,莉娜穿着花格裙子,扎着高高的马尾巴辫,像个骄傲的公主向他走来,她的眼中是少女的羞涩;在结婚的典礼上,莉娜穿着洁白的婚纱,轻挽着父亲的胳膊,一步一步向他走来,眼中满是对未来的憧憬;莉娜从产房里出来的时候,躺在平板车上,脸上还带着生产的疲惫,头发还是湿的,却对着他幸福的微笑;带着手铐的莉娜,从远处向他飞奔过来紧紧拉着他的衣角,用绝望的眼光看着他。
一个一个的莉娜罗列开来,是一朵花绽放的过程,也是一朵凋落的过程,叶一凡仿佛看见自己把一朵花摘下来,娇艳欲滴,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