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官梯:青云志 > 第三十九章 农业税条例逐条背(2/4)
镇的水田为例,常年产量每亩四百公斤,百分之十五点五就是六十二公斤。按照当时的粮价,每亩要交六七十块钱。加上村提留、乡统筹、教育附加费等各种名目的收费,一户农民一年要交好几百块。

  他越看越觉得,当年的农民负担比他想象的还要重。

  他继续往下抄。第四条到第十条是关于减免的,列出了七种可以减免农业税的情形,包括自然灾害、社会优抚、贫困救助等。他在第七条上画了线:“因生活困难或者遭受自然灾害,不能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农业税的,经县人民委员会批准,可以减征或者免征。”

  “也就是说,平川镇当年的减免是有法律依据的。”他自言自语。

  第十一条到第二十条是关于征收管理的。他注意到第十五条:“农业税以征收粮食为主,也可以折征现金。”他在旁边注:“实物税,农民直接交粮食。”

  第二十一条到第三十条是关于法律责任的。第二十五条让他心里一紧:“逾期不缴纳农业税的,由乡人民委员会催缴;催缴仍不缴纳的,由县人民委员会强制执行。”他没有注,只是在下面画了一条重重的横线。

  最后几条是附则,其中一条说:“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布日期是1958年6月3日。

  他把条例抄完,又看了一遍自己的注释,觉得还不够。他需要知道这个条例后来是怎么修改的,是怎么执行的,是怎么被取消的。

  他又去资料室找后续的文件。他找到了1994年的《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找到了2000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相关文件,找到了2003年《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找到了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他把这些文件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理出了一条清晰的脉络:1958年条例颁布,农民依法纳税;1994年开征农业特产税,负担加重;2000年开始试点税费改革,逐步降低税率;2005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两千多年的“皇粮国税”成为历史。

  但这条脉络的终点,是平川镇每年四十万的财政缺口。

  陆浩明把农业税条例从头到尾背了下来。不是刻意背,是抄了太多遍,自然而然就记住了。他在食堂吃饭的时候,脑子里会冒出“农业税率为常年产量的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