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阵地比之前更安静了,像一片坟场。
沙袋后面偶尔闪过半个人影,也是一晃就没,根本来不及瞄准。
他趴在雪地里六个小时,手冻得扣不动扳机,脚趾像被锯子割,可半个目标都没等到。
第三天,他换了个位置。
他注意到美军阵地左侧有个单人掩体,每天上午十点左右,会有一个美国兵出来换岗。
那人走路的姿势很特别,左腿有点瘸,大概是伤过,走得慢,从坑道口到掩体要三十几秒。
张桃芳选了距离三百五十米的一个弹坑,提前一小时爬过去。
雪很厚,他用白色披风盖住全身,只露出枪口和半张脸。
手指插在腋窝里暖着,等。
十点整,那个瘸腿兵出来了。
张桃芳慢慢把手指抽出来,搭上扳机。
枪口跟着那人移动,像一条蛇在跟踪猎物。
那美国兵走到一半,忽然停下,抬头朝北山看了一眼。
就这一眼,他的脑袋定住了。
“砰!”
子弹穿过他的喉咙。他捂着脖子,身体转了半圈,跪倒,再扑倒。
雪地上溅开一片红。
张桃芳拉栓、退壳、上膛。
枪机动作比邹习祥还快,像机器一样顺滑。
他瞄着那个倒下的尸体,耐心地等。
过了几分钟,两个美国兵从坑道里冲出来,弯着腰,想把人拖回去。
他等他们弯下腰的瞬间,扣动扳机。
第二个应声倒地。
第一个人吓疯了,扔下同伴,像兔子一样窜回坑道。
洞口瞬间关上,再没动静。
张桃芳打出了手感。
从那以后,他的枪就再没停过。
一天七个、八个、十个。
他像收割机一样,把美军阵地上的活人一个个撂倒。
连里统计,张桃芳上阵地十八天,消耗子弹二百四十二发,毙伤敌人一百七十一人。
命中率超过七成。
这个数字传回军部,军长皮定均半信半疑。
他亲自跑到前沿观察所,用望远镜看张桃芳打枪。
看了整整一个下午,张桃芳开了七枪,对面倒下五个。
剩下两个没打中,是因为风突变,子弹偏了。
皮定均放下望远镜,对身边的人说:
“这小子,是个天才。”
张桃芳的名声,很快传到了美军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