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哥。”
高同在长桌主位坐下来,敲了敲桌面:“人到齐了,现在说正事。”
会议室里安静下来。众人也不再寒暄,直接进入正题。案件材料每人面前放了一份,厚厚的,光是卷宗就有五本。
陈有福翻开第一页,案件概述映入眼帘——
年前腊月二十三,市商业银行长安街支行收到一份来自某部门的红头文件,大意是:因特殊情况,需紧急支取人民币十万元,用于解决一笔“紧急资金缺口”,请贵行予以配合。文件附有领导批示,批示内容言简意赅——“同意,请有关部门速办。某某某。”批示下方,是某部门的公章和经办人签字。
当天下午快下班时,一名身着中山装、戴着口罩和帽子的中年男子持该文件到银行柜台办理取款。银行方面按照流程核实文件,核对公章,比对预留的签字样本——各项均无误后,办理了取款手续。
三天后,相关部门在例行核对账目时发现该笔资金流向异常,循线追查,确认市里从未发出过该文件,领导批示系伪造。
消息传到市局,交给了一大队,可一周过去了,毫无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