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人等知悉:
一、禁传习魔教。
今后敢有仍前私习摩尼、明教、吃菜事魔等妖教,收藏伪经妖像、符印谶纬之书,及夜聚晓散、私结社党者,为首者处斩,从者流三千里,编管远恶州军。
二、禁造妖言。
妄言“明王出世”“光明降世”“劫数将至”等语,煽惑人心、动摇风俗者,依律处死。
三、禁私藏兵器、聚众结社。
非官给器仗,私蓄甲仗、刀枪、弓弩者,杖一百、徒三年;
保伍不举、邻里知情不告,一并连坐。
四、优赏告捕。
能告首逆党、搜获妖书伪器者,赏钱五百贯;
擒捕首要逆贼者,赏钱二千贯,许补进义副尉。
五、胁从维新。
凡被诱入教、未曾作恶害人者,限一月内赴所在官司自首,缴经像符印,悉免本罪;
限满不首,依律重治。
朝廷以忠孝礼义治天下,邪说乱常,国法难容。
凡尔军民,宜体朝廷安民之本意,安分守业、务本力农,毋信妖妄,自取刑诛。
布告中外,咸使闻知。
榜文宣读完毕,传遍周遭,围观百姓无不恍然大悟,怪不得之前那吃菜事魔宣的沸沸扬扬,说有什么圣女现身,原来早被朝廷抓获了啊。
此番告示,规制极高。
不仅皇宫正门宣德楼、外城南薰门两处,高悬明黄敕榜,乃是大宋昭示大捷、安定人心的最高礼制。
御街中段朱雀门城楼、大相国寺山门、汴河州桥两岸粉壁之上,尽数张贴白榜,由开封府皂隶往来巡护,疏导人流、安抚市井。
一夕之间,从禁中内苑到京城坊巷、水陆要道,榜文遍布全城。
朝野皆知逆党伏诛、奸邪肃清,流言多日的东京城,逐渐恢复了往日的喧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