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走之底最后一笔,在转折处停顿过一次。
笔尖没有离开纸面,只做了短暂停留。
吴海的“海”字右下角,也有同样停顿。
陈志平的“志”字卧钩转折,停顿位置一致。
三个签名看着不同。
落笔方式、转折节奏和收笔方向却高度相同。
沈逸飞将图像叠加。
三条起笔线重合后,只出现很小偏差。
“真是同一个人。”
郑凯站在后面。
“仅凭几个笔画,不能下结论。”
苏寒没有理会。
他继续检查签名页上的其他笔迹。
受试者需要手写日期。
三个人写数字“7”时,都会先写一条很短的横,再向左下落笔。
数字“2”的末端,则习惯向上回挑。
确认栏里的“同意”二字,也出现同样的提按变化。
姓名可以故意写乱。
数字和常用字更容易暴露习惯。
苏寒又取出三人的补助领取单。
领取单与知情同意书不是同一天签署。
间隔最短九天,最长十一天。
可签名习惯没有改变。
就连故意制造的潦草程度,都保持一致。
林雅婷问:“能确定吗?”
“可以做同一性认定。”
“不是三名死者的家属代签?”
“不是。”
苏寒指向日期。
“三份文件的签署时间相差两个月。”
“如果是三家人分别代签,不会出现同一套书写习惯。”
他停了一下,又补充道:“严格来说,这不是临摹式伪造签名。”
田小辉没听明白。
“死人签字还不算伪造?”
“法律性质上当然算。”
“从笔迹方式看,书写者没有模仿三人的真实签名。”
“他只是换了三个名字,编出三种外形。”
“本质上,是同一个人代签。”
郑凯的脸色难看起来。
“也可能是现场工作人员帮助填写。”
林雅婷看向他。
“帮助填写姓名,也帮助死人按手印?”
郑凯没再说话。
苏寒将其余四十三份文件全部打开。
“还没结束。”
如果只有三份死人材料由同一人代签,可以解释为身份冒用后的集中造假。
但同一个书写者,不一定只签了三份。
苏寒按照起笔角度、数字写法、转折停顿和收笔习惯,对所有签名进行分组。
沈逸飞负责扫描。
田小辉给文件编号。
老赵则在旁边核对人员联系状态。
两个小时后,第一组结果出来。
十四份知情同意书,出自同一名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