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十二点半,天合送来了原始档案。
不是警方过去取的。
集团法务亲自派车送到了市局。
郑凯随车而来。
马成林没有出现。
“马主任身体不舒服,请了半天假。”
林雅婷看着他。
“昨天还好好的。”
“可能是最近工作压力大。”
老赵问:“哪儿不舒服?”
“这个我不清楚。”
“请假单有吗?”
郑凯看了他一眼。
“老赵同志,这是员工隐私。”
老赵点头。
“行。那你转告他,别病到联系不上。”
档案箱贴着封条。
双方核对编号后,拆封全程录像。
四十六份知情同意书均为原件。
每份十六页。
受试者签名出现六处,另有两枚手印。
苏寒没有立刻看签名。
他先检查纸张、装订孔和印刷批次。
文件确实不是临时补做。
纸张有自然氧化痕迹。
订书钉内侧也出现轻微锈斑。
不同日期的文件,保存状态存在差异。
但这只能证明档案存放了一段时间。
不能证明签名是真的。
沈逸飞拿出三份死亡受试者的材料。
罗达。
吴海。
陈志平。
三个完全不同的名字。
三份签名表面上也不一样。
罗达写得宽。
吴海的字较小。
陈志平最后一个字拖出很长的收笔。
田小辉看了半天。
“这能是一个人写的?”
“名字不同,不代表书写习惯不同。”
苏寒把三份文件放到文检仪下。
他先观察墨迹。
三份签名都使用蓝黑色中性笔。
笔画交叉处存在正常覆盖关系,不是打印,也不是后期贴图。
纸张背面有压痕。
确实有人拿笔写过。
接着,他将签名放大。
罗达的“罗”字,起笔从左下方向上切入。
吴海的“吴”字也是如此。
陈志平的“陈”字起笔仍然相同。
角度都在三十度左右。
普通人写横画,大多从左向右平推。
这个书写者却习惯先向右上带一下,再压回主笔。
动作很短。
肉眼很难注意。
放大后,三份签名中的起笔形态几乎重合。
苏寒继续往下看。
“吴海的海,右侧母字先写外框,再补中间横画。”
“陈志平的平,先写竖,再补第二横。”
田小辉问:“这有什么问题?”
“正常笔顺不是这样。”
“写字习惯一旦形成,很难因为换了名字就改变。”
苏寒调出罗达签名中的“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