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白无常嘴角却略微扯了一下,像是早已习惯吴良这种德行。
燕福深吸一口气。
“小姐刚出生时,那颗红痣就在。夫人抱着小姐看了许久,还笑着说,这是老天爷给小姐点的一粒朱砂,将来定是个有福气的姑娘。”
燕惊霜的手微微一颤。
有福气。
她这二十七年听惯了不祥、丑陋、晦气,从未有人把这种话放在她身上。
她没有让心底那点异样浮出来,声音依旧冰冷。
“一颗红痣,证明不了什么。”
“老奴知道。”
燕福用力点头,然后他从怀里取出一个油布包,那包裹紧贴着胸口,外面又缠了两层旧布,绳结磨得发白,显然不知被打开过多少次。
老人一层一层解开。
最里面,是一张泛黄的纸。
纸张四角已经起毛,边缘还有被火舌燎过的焦痕,中间字迹却保存得十分完整。燕福捧着它时,双手不停发抖,动作小心得像捧着一件稀世珍宝。
“这是小姐出生那日,老爷亲手写下的。”
燕惊霜没有伸手。
燕福便跪在地上,将纸展开。
灯火照亮纸面。
上方是一首小诗。
春风一夜入燕堂,
掌上明珠带乳香。
但愿阿霜长喜乐,
此生无病亦无伤。
诗句算不上多么惊艳,字里行间却满是一个父亲初得爱女的欢喜。最后一笔落下时,墨痕似乎还重了些,旁边另有一行小字。
——景和三十七年二月初九。
燕惊霜看见自己的名字,瞳孔微微收缩。
燕惊霜。
这个名字,也是庆王给她的,至少庆王一直这样告诉她。
她从未想过,二十七年前,燕北堂写下的诗里便已经有了“阿霜”二字。
燕福将诗卷往前送了一点,指着纸张下方。
那里竟然有一枚小小的红色掌印。
手掌不过婴儿大小,五根手指张得并不整齐,边缘印泥略有晕染。小手掌旁边,还有一枚成年人的拇指印,应当是燕北堂握着女儿的小手按下时,不慎留下的。
燕福望着那枚掌印,眼泪不断往下掉。
“老爷得了小姐,高兴得一夜没睡。他说小姐以后长大了,若是不信父亲疼她,便将这幅字拿出来,让小姐亲眼看看。”
老人声音哽咽,断断续续地说着:“那晚黑衣人杀进燕家,老奴身中三刀,倒在尸体里不敢动。老奴看见他们从夫人怀里抢走小姐,夫人爬过去抱住那人的腿,被一刀砍在后背……”
燕惊霜呼吸骤然停住。
燕福闭上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