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试戴了一下,太大了,又放下了。杀阡陌买了,不是给她戴的——是给她收藏的。她看过的东西,他都想留下来。
两个时辰后,杀阡陌的手上、肩上、腰间、袖子里,全是东西。布匹、糖葫芦、花束、扇子、灯笼、银镯子、发簪、胭脂水粉——他像一个移动的杂货铺。花千骨空着手,走在前面,偶尔回头看他一眼,笑一下。
“累吗?”她问。
“不累。”杀阡陌说。其实累,但他不会说。
花千骨在一个茶馆前停下来。“歇会儿吧。”
杀阡陌点头,跟着她走进茶馆。他把东西放在桌上,堆了满满一桌。茶博士端茶上来,看到满桌的东西,笑了。“客官,您这是搬家呢?”
杀阡陌瞪了他一眼。茶博士不笑了,赶紧走了。
花千骨倒了一杯茶,推给杀阡陌。“喝点。”
杀阡陌端起茶杯,一口喝干。茶很烫,但他没有皱眉——他的心更烫。因为刚才一路上,有人说了三次“这男人真宠老婆”。三次。他听到了,每一次耳朵都红。但他没有反驳,因为——他确实宠。宠得明目张胆,宠得理直气壮,宠得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
“杀阡陌。”花千骨叫他。
“嗯?”
“你今天买了很多东西。”
“你看了,我就买了。”
“有些东西我不想要。”
“你看了,就是想要。”
花千骨笑了。“你这是强盗逻辑。”
杀阡陌也笑了。“我就是强盗。妖界之王,不是强盗是什么?”
花千骨笑着摇头,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茶馆外面,阳光正好。集市还在继续,吆喝声此起彼伏。杀阡陌坐在花千骨对面,看着她的侧脸。阳光从窗外照进来,落在她的脸上,她的睫毛在眼下投下一小片阴影。她在喝茶,嘴角挂着笑。
杀阡陌看着看着,自己也笑了。
“笑什么?”花千骨问。
“没什么。”他别过脸去,看着窗外。
他笑的是——前世他找了她两百年,连她的影子都找不到。这一世,他陪她逛街,给她买发簪、买布匹、买糖葫芦、买花。她空着手走在前面,他大包小包跟在后面。路人说“这男人真宠老婆”。他听到了,心里甜得像吃了蜜。
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不是打打杀杀,不是称王称霸,而是——陪她逛街,给她买东西,听路人说“这男人真宠老婆”。
够了。
“走吧。”花千骨站起来,“还有几个摊子没逛。”
杀阡陌也站起来,把满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