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昭仪三人,几乎占据了刘欣所有的私人时间:白天,董贤随刘欣处理政务;夜晚,董贤夫妇与董昭仪轮流在刘欣身边侍奉,从饮食起居到日常闲谈,无所不包。刘欣对这三人的赏赐也毫不吝啬,仅赐给董贤之妻与董昭仪的财物,累计便有上千万钱,董氏一族的富贵,已远超当时的普通王侯。
随着对董贤的宠爱日益加深,刘欣开始思考如何让董贤获得更高的“名分”——封侯。按照汉朝制度,封侯需有“军功”“政绩”或“特殊贡献”,董贤既无军功,也无政绩,若贸然封侯,必然会引发朝堂反对。刘欣为此思索多日,终于在建平四年(前3年)三月,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理由。
当时,朝中发生了一件事:待诏孙宠、息夫躬等人上书控告东平王刘云的妻子伍谒,称其在祭祀时暗中祝告鬼神,意图诅咒皇帝、谋反作乱。这一控告堪称“谋逆大罪”,刘欣当即下令将案件交给有关部门(廷尉)审理。经过一番审讯,伍谒等人因证据“确凿”(实则多为孙宠、息夫躬捏造),被迫认罪,东平王刘云也受牵连被废黜王位。
案件审结后,刘欣认为“机会来了”。他暗中授意孙宠、息夫躬,让两人再次上书,将“揭发东平王谋反”的“功劳”归于董贤——称两人是在董贤的“鼓励与指导”下,才敢上书揭发此事,董贤在此次案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有了这一“铺垫”,刘欣便顺理成章地下诏,以“揭发谋反、安定社稷”为由,封董贤为高安侯,孙宠为方阳侯,息夫躬为宜陵侯,三人各赐食邑一千户。
董贤终于如愿封侯,成为汉朝历史上少有的“无功而侯”的官员。此次封侯,不仅提升了董贤的政治地位,更让他拥有了“食邑”(即封地内的百姓赋税归其所有),其势力从“宫廷亲信”正式扩展到“地方利益”,董氏家族也成为朝堂上不可忽视的新兴势力。
然而,刘欣的这一举措,却引发了丞相王嘉的不满。王嘉是西汉末年少有的正直大臣,素来以敢于直言进谏著称。他对东平王案件的审理结果本就心存疑虑,认为伍谒等人的“认罪”多有牵强,可能存在冤情;如今见刘欣为了给董贤封侯,竟公然捏造“功劳”,更是气愤不已。
此后,王嘉多次在朝堂上或私下向刘欣进谏,指出董贤“无功封侯”违背祖制,且董贤凭借皇帝宠爱扰乱朝政制度,若长期纵容,必将危及国家安危。王嘉的进谏,句句切中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