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有细微的噗嗤声。远处,麦田在夕照下泛着柔和的金浪,麦芒尖上跳跃着细碎的光点,像撒了一地未融的星子。
陈砚生走得慢,每一步都踏得极稳。他望着麦田,声音很轻:“今年长势好。”
“嗯。”林砚应了一声,目光落在前方起伏的麦浪上,不肯偏移半分。
“我记得……你以前总嫌麦芒扎手。”他忽然说,“每次帮家里割麦,手背上全是红印子,晚上偷偷抹芦荟汁。”
林砚握伞的手指几不可察地一紧。她没接话。
“后来我学会了挑麦芒最软的时辰割——日头刚升起来,露水还没散,麦秆柔韧,芒刺也蔫了。”他顿了顿,侧过脸看她,“你手背上的印子,就少多了。”
林砚终于转过头。
夕阳正落在他侧脸上,勾勒出清晰的下颌线,也照亮了他眼中沉淀的、近乎温柔的疲惫。她看着他,看了很久,久到夕阳沉入远山,天边只剩一抹胭脂色的余晖。
“陈砚生,”她开口,声音平静无波,“你为什么回来?”
他停下脚步。
暮色四合,田野里响起此起彼伏的蛙鸣,清越悠长。他没立刻回答,只是抬起那只没受伤的手,指向麦田尽头——那里,几株野蔷薇攀着废弃的灌溉渠壁疯长,细藤上缀满粉白的小花,在渐浓的暮色里,像一团朦胧的雾。
“因为梦里全是它。”他说。
林砚顺着他的手指望去。
野蔷薇。
十七年前,他塞进她草环里的那一株,早已枯萎在岁月里。可土地记得。它让同样的藤蔓,在同样的地方,年年岁岁,开同样的花。
她忽然觉得喉咙发紧,像被什么柔软而坚韧的东西堵住了。她垂下眼,看着自己沾着泥点的布鞋尖,看着鞋尖旁一株新生的麦苗,在晚风里轻轻摇曳。
“你妻子……”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干涩得厉害,“她知道你回来吗?”
陈砚生沉默了很久。久到蛙鸣似乎都停了一瞬。
“她去年走了。”他终于开口,声音低沉,像大地深处传来的回响,“胃癌。确诊时已是晚期。”
林砚猛地抬头,撞进他眼中。
那里没有悲恸欲绝,只有一种被时光反复淘洗后的、深不见底的平静,以及一种近乎虔诚的坦荡。
“我签了器官捐献协议。”他继续说,目光坦然迎着她,“肝,给了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他妈妈……在手术同意书上按了手印。”
林砚怔住。
她想过千万种重逢的可能——他功成名就,携妻带子衣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