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上清晰地写着土地的位置、面积,以及所有权人——李芳,母亲的名字。
土地证下面,是几张薄薄的纸。林默展开其中一张,是母亲娟秀的字迹,写给当时乡政府的申诉信。日期是1985年。
“……兹有投机商人王德贵,假借‘联合开发’之名,行巧取豪夺之实。其利用部分村民急于致富心理,以极低价格诱骗签订所谓‘意向书’,实则意在吞并我村良田及宅基地。该王德贵勾结个别干部,以‘统一规划’为幌子,企图强行收回我家祖宅及后院土地,实属目无法纪!……”
“……该处宅院及土地,系我夫林国栋祖上所传,历经战乱、动荡,先翁林振山以命相守,我夫林国栋亦为此受尽磨难,落下终身病痛。此非寻常田产,乃我林家血脉所系,精神所托!恳请政府明察秋毫,主持公道,制止王德贵之非法行径,保护我公民合法财产权益!……”
字字铿锵,力透纸背。林默几乎能想象出母亲当年,那个在父亲日记里被推倒在地、吓得瑟瑟发抖的柔弱女子,是如何挺直了腰杆,一笔一划写下这些控诉的文字。她不再是躲在父亲羽翼下的妻子,而是为了守护这个家、这片浸透血泪的土地,勇敢站出来的战士。
他放下申诉信,手指有些颤抖地拿起那个红绸布包裹。解开系着的布结,里面是几张黑白和早期的彩色照片。
第一张照片已经泛黄,是母亲年轻时的半身像。她梳着两条乌黑的麻花辫,穿着碎花衬衫,眼神清澈而坚定,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背景依稀是村口的老槐树。
第二张照片是合影。母亲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显然是他),站在老宅门口。父亲林国栋站在旁边,一只手搭在母亲肩上,另一只手拄着一根拐杖,身形比记忆中更加瘦削,但眼神却异常明亮,嘴角带着温和的笑意。那是林默从未见过的、属于父亲的轻松笑容。照片右下角用钢笔写着:“小默百日留念,1981年春”。
第三张照片,背景是喧闹的工地一角。母亲李芳站在人群前面,她剪短了头发,穿着当时流行的蓝色工装,神情严肃,正对着镜头说着什么。她身后,几个穿着花衬衫、戴着蛤蟆镜的男人(其中一个身材肥胖,一脸横肉,应该就是信中所说的王德贵)正指着她,表情凶狠。照片背面有一行小字:“与王德贵据理力争,1985年秋”。
最后一张照片,让林默的呼吸骤然一窒。照片里,母亲独自一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