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但是我挺受用的,所以也不会揭穿他。
他身上带着社畜所没有的活力,而且年轻人嘛,别的不说,就是有力气。
沈渐之他是知道周野存在的,与其说他是我男朋友,不如说是金丝雀。
作为我大学的学弟,跟他在一起很简单,不图别的,就是图年轻,毕竟大家都喜欢永远18岁嘛。
不过要不说现在的年轻人心眼子多呢,我当初认识这个学弟的时候,正是跟青梅竹马分手的时候。
虽然对他当时感觉不是很多,也没多伤心,可是啊,我堂堂一个大女人被甩了,还是有些生气。
老实女人被坏男人骗,自然只能这样发泄一下啦,我决定狠狠的报复一下,然后包养了这个穿着发白T恤,容貌漂亮,甚至说有个生病的妈,赌博的爹,上学的妹的小学弟。
当时见他的时候,他在大学城外面发传单,站在树影里,像是从旧漫画里走出来的少年。
洗到发白的纯棉T恤领口微微起毛,宽松地罩在清瘦的身架上,露出半截锁骨的清浅轮廓。
阳光穿过香樟叶隙,在他亚麻色的软发上跳跃——那头发有些长了,柔软地遮住一点耳尖,让人无端想起某种毛茸茸的幼兽。
他的皮肤是久不见光的瓷白,低头时颈后一节脊椎骨浅浅凸起,像未丰的羽翼。
最动人的是那双眼睛,在长睫毛的阴影里漾着清透的琥珀色,当你凝视时他会仓促移开视线,耳垂漫上薄红,却还要故作镇定地抿住淡色的唇。
旧T恤下摆被风吹得贴住腰线,那一把伶仃的脆弱感,仿佛轻轻一折就会碎裂。
可当他抬头对你笑,嘴角陷下一个小小的涡,你忽然发现那看似易碎的躯体里,住着比想象中更坚韧的灵魂——就像石缝里钻出的白花,在无人看见的暗处,根系早已紧紧抓住泥土。
虽然后面才明白这种坚毅其实是有钱人少爷不知人间疾苦的倔强,说白了就是倔种。
但是当时的我被迷得昏头转向,果真是色字头上一把刀。
啧啧啧,这种款式的男孩子不多,多叫人有保护欲哦。
我简直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去帮忙,打听他的事情,帮他搭把手什么的。
漂亮学弟怯生生的找到我说想跟我在一起,一副憔悴无奈为钱和生活妥协的模样,真的激起了我的某种xp。
虽然有见色起意的成分,但是我不救他,谁救他?!
也因为我是一个老实且传统的女人,不太会拒绝别人。
结果后来无意间知道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