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些人要特殊优待,朕决定给他们发勋章,尽皆授与勋位。”
“凡是有勋位者,身份都是士人,纳入社保体系。”
“将来财政宽裕后还要全额发勋禄,给他们应有的待遇。”
“兵部功勋司负责这件事,五军都督府负责保障军人权益。”
勋章这个词听着陌生,但是也有人知道。
礼部尚书、协办大学士成基命道:
“陛下曾给新闻奖获得者发放金笔勋章,给他们授予勋位,还有用勋章奏事的权力。”
“这兵部下发的勋章怎么算?是不是授予同样的权力?”
朱由检点头道:
“都是勋章,自然应该有同样的权力。”
“如果是功臣本人获得勋章,就为他们提升勋位。”
“烈士获得勋章,则由他们的继承人持有,同时在其已有勋级上加勋。”
“勋章持有人如有冤屈,可以用勋章奏事,每年有一次机会。”
“所奏之事如果是无理取闹,勋章便不再发还,但仍保留勋位。”
“通政司会有专门人员负责这个,太仆寺和各地议会军事委员会要确保勋章奏疏送上来,如有遗失追究责任。”
这番话语道出,群臣都心中凛然。
知道这个权力看似不大,其实却让勋章持有者,成为不能得罪的人。
否则他们拿着勋章奏上一本,惹来皇帝关注,就可能引来祸事。
这确实给了他们保障,让他们轻易不会受欺。
想要让后代同样有保障的官员,对此非常积极。吏部左侍郎韩日缵道:
“武官升勋级有勋章,文官应当同样有。”
“臣以为不论文武士民,立功授勋的时候,都要授予勋章,让他们有机会申诉冤屈。”
群臣纷纷附和,朱由检为了让勋章制度顺利确立,点头道:
“授勋都要有勋章,持有勋章就有相应权力。”
“这一条可写入勋级制度,作为朝廷新制度之一。”
群臣一致赞扬,商讨设立哪些勋章。
朱由检考虑已久,率先道:
“勋章首先为英烈设立,英烈勋章必须有。”
“而且根据英烈事迹、所立功绩,分为四等。”
“其中特等英烈勋章为金质,加勋至少四级,枢密院、兵部、五府联合集议决定授予多少级,功勋特别卓著者可授予世袭爵位。”
“一二三等英烈勋章,则分别加勋三二一级,各军上报名单、兵部功勋司稽勋,决定是否授予。”
这个决定,说明特等英烈勋章,加勋上不封顶,甚至能够获得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