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北良傲然道:“写诗对我而言,就像吃饭喝水一般,张口就来。”
“你是真能吹,你张口整两句听听?”
吴北良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缓缓开口:“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这两句如何?”
对方看二傻子似的看着吴北良:“这两句是你写的?”
某人点头:“对啊,刚想出来的。”
“你可真是疯了,这是大荒诗仙前几年给蓝花魁写的,世人皆知!”
吴北良故作惊讶:“蛤?还有这事儿呢?那就是撞诗了,无妨,我还能写别的!”
“那我洗耳恭听!”
吴北良略一思忖:“天长地久有时尽,挚爱诗羽无绝期!”
对方无语了:“这是大荒诗仙给大荒留芳谱上排名第四的美女吴棉写的,似也是世人皆知,只不过,后一句是挚爱棉棉无绝期,你不要以为改成‘挚爱诗羽’就是新的创作了,这是丧心病狂的抄袭!”
吴北良叹息一声:“唉!没想到又跟大荒诗仙撞诗了,既生良,何生早啊!”
对方直接把白眼儿翻上天,不再搭理吴北良,继续构思后两句。
旁边桌上便有笔墨纸砚,吴北良沉吟片刻,拿起笔纸,在上面‘唰唰唰’写了起来。
十几个呼吸后,他把纸一扬:“大功告成!”
阿筝过来接过纸:“这么快?我看看!”
她定睛一瞅,念了出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相思煮红豆,赠予蓝羽诗。”
念完后,她评价说:“前两句意境太妙了,后两句差了些,公子稍等片刻,我这就拿给小姐看。”
吴北良微微一笑:“有劳阿筝姑娘。”
阿筝娇躯巨震,难以置信地看着吴北良。
她听出了对方的声音。
“小姐一定会喜欢这首诗,我觉得,其余人散了,公子今晚定是小姐的入幕之宾!”
其余人不服:“阿筝姑娘,花魁还没看呢,你就这么说不合适吧?”
“就是,我觉得这诗不伦不类,有拍马奉承之嫌!”
“何止是拍马奉承,简直就是有辱文人风骨,这诗前后割裂,风格不统一,似是强行拼接!”
“朱公子,自信一点儿,把‘似是’二字去掉。”
……
阿筝不与他们争辩,拿着吴北良的墨宝进了蓝诗羽的闺房。
片刻后。
里面响起蓝诗羽的柔媚声音:“奴家很喜欢孟公子的诗,其它公子就先离开吧,明日再来,今晚,奴家要好好陪孟公子!”
此言一出,满场哗然。
蓝诗羽艳盖大荒,却又洁身自好,卖艺不卖身。
这些年,除了那大荒诗仙魔道魔王狗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