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刚毕业被分配在乡镇卫生院实习。卫生院人手不够,她上午风尘仆仆赶到了卫生院报到,行李都没来得及收拾,随便吃了一口中午饭就给带教老师做辅助助手。
她的第一个实习内容,就是弄死一个孩子。
她的老师给一个怀孕27周的孕妇做引产,那个孕妇出了车祸浑身都是血,染红了一整个床单。
转去大医院完全来不及,要救孕妇必须先引产,27周胎儿属于极早产儿,生出来有一定概率存活,但远期来看有一定几率会有长期慢性基础疾病,对家庭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家里人签字明确放弃可能一身病的孩子。
那时候乡镇卫生院条件十分有限,没有实时超声,全凭着医生经验穿刺药物。
药物利凡诺不仅会诱发强烈宫缩,导致胎儿宫内缺氧,而且毒性会损伤胎儿脏器抑制呼吸。胎儿大多在娩出前就已死亡。这样可以免除很多伦理法律问题。
小美声音颤抖地说:‘但这个引产出来的孩子居然活着。
孩子血淋淋的,脸上泛青发灰,胸廓轻微起伏,肢体在我臂上蠕动。
突然孩子发出了一声微弱的哼声。
我本能地几乎是机械般地给胎儿清理口鼻羊水。
我的耳边响起了老师的喊声:‘别让他哭出来,哭出来就是医疗事故!’
我手忙脚乱,不知该怎么办。那个婴儿黏黏的,牢牢地粘在我的手上。
我的老师骂了我一句,然后冲我喊,‘用纱布蘸水,给他蒙住口鼻。’
于是我拿了一块湿纱布,对着他的口鼻按了下去......
孩子本是闭着的眼睛突然因为缺氧睁了开来,他死死地看着我,因为握持反射紧紧地抓着我的一根手指。
我的太阳穴突突地跳着,耳膜嗡嗡作响,眼前骤然天旋地转一片粘稠的猩红。墙壁、人影、病床全都扭曲晃动起来,忽远忽近。
孩子青紫的脸空洞的眼眸紧握的手全都飘在空中。
事后,老师给我的实习成绩打了不及格,而且狠狠骂了我,说我不配当一个医生,适合去当一块木头。她对我说:‘这个孩子的家人都放弃他了,你在这儿脆弱什么?病孩子活下来,你养啊?!这种心理素质这种临场应变能力趁早滚蛋回家!’
老师的嘴巴一张一合,声音忽远忽近。我渐渐地听不到她的声音,眼前都是血,还有很多浑身是血的孩子在蠕动。
我晕了过去。’
我给你说这个例子就是要强调,你找我定期聊天是十分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