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科幻小说 > 怪谈作者拖更日记 > 第三百一十六章 谁说没有枪头就捅不死人?(5/6)
头,一把撤掉面前千疮百孔的血海,重新收回自己的体内。

  正常情况下,沾染了沙尘的血液不能直接收回,需要进行清洁工作才行,但现在他已经不可能活下来,那么唯一的目标就是骑兵箭矢阵的箭头,那个扬起“屠”字旗的家伙!

  护卫队抓起身边的武器,以步战向骑兵发起了迎面的冲锋。

  他的体内含有大量的沙尘,质量极高,这提高了他的正面冲击力,而碎石的摩擦使他每一步都感到无比的疼痛,体内释放出大量的激素,身体中仿佛有无尽的能量。

  “哼。”阿宗自然看出了那个护卫队的想法,他冷哼一声,双脚在兽形种的腹部一夹,示意自己的兄弟阿祖加速,于是阿祖加快步速一骑绝尘,远远地甩开了身后的骑兵军队。苍

  每个护卫队的成员都是由最强的母体所生育,是同一时代中天赋最好的一些人。

  阿宗站在青年阶级革命军的队伍中,这就代表着他在婴儿时期是落选的,也代表着他的兄弟阿祖是落选的。

  天赋,他不及对面的护卫队。

  成就,同样不及。

  因为他的金眸是偷来的、抢来的,而对方的金眸却是领导层发放的奖赏。

  但是今天一切都不一样了。

  地平线上,黄沙之中,一骑兵一步兵从两端飞快地接近彼此,沙尘落后于他们的步伐,见证他们最终撞击在了一起。苍

  阿宗的身体完成解体,他的血管缠绕住“屠”字旗,旗头的枪尖破开空气,笔直地刺向奔跑而来的护卫队。

  护卫队同样再次解体,在步战中他也有着足够丰富的经验,首先用骨骼架开刺来的枪头,然后将血管和混合着沙尘的血液缠绕在另一节骨棒上,提高骨棒的坚硬程度,最后猛地砸向枪头。

  只有能破坏掉枪头,对方就无法通过贯穿对他的金眸造成致命伤害,而他现在的血液质量远高于对方,借用一些技巧的话就可以挡住骑兵的第一波冲击。

  金眸尤其擅长消力,只要第一时间对方杀不死他,他就有足够的自信占据上风,吞噬掉对方的兽形种甚至是杀死对方。

  毕竟……

  他才是那个族群中最强的天选之子之一!

  事实上,事情也的确按照护卫队的想法所发展,枪头被一瞬间敲下,然而对方并没有被他所抵挡。苍

  断掉枪头的“屠”字旗猛然上扬,阿宗的身体完成了更精细的解体化,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