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的人,不一定可靠。”
第二天,我坐大巴去了省城。省国土厅在省城东边,一栋灰色的大楼,门口有保安。我登记了身份,领了临时通行证,进了大楼。财务处在三楼,走廊尽头。我敲门进去,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同志坐在办公桌后面,正在看电脑。
“您好,我是平川县委办的陆浩明。想调阅一些历史财务档案。”
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平川县的?调什么档案?”
“2009年左右的,涉及平川县土地项目的资金拨付记录。”
“2009年的?太久了。档案可能已经移交档案馆了。”
“档案馆在哪儿?”
“在五楼。你去问问。”
我上了五楼,找到了档案馆。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坐在门口,正在看报纸。他戴着老花镜,头发花白,看起来很和善。
“您好,我想调阅2009年的财务档案。”
他放下报纸,摘下眼镜。“2009年的?太多了。你要查什么?”
“平川县土地项目的资金拨付记录。”
他想了想。“平川县的项目,我记得不多。但你等一下,我去找找。”
他进了档案室,我坐在门口的椅子上等。等了将近一个小时,他才出来,手里拿着一摞发黄的文件夹。
“找到了。这些是2009年平川县的土地项目档案。你看看吧。”
我接过文件夹,一页一页地翻。大部分是常规的项目审批文件,没有什么异常。翻到最后一本,我看到了一张奇怪的凭证。是一张银行转账回单,收款方是“周德胜”,金额五十万,付款方是“平川县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时间是2009年8月15日。备注栏里写着两个字:“咨询费”。
咨询费?一个房地产公司,给国土厅副厅长付咨询费?这不合常理。更重要的是,这张回单是复印件,不是原件。原件去哪儿了?
“您好,这张回单,原件在哪儿?”
“原件?应该在财务处存档。我这里只有复印件。”
我拿着复印件,去找财务处。那个女同志还在,看到我手里的复印件,脸色变了一下。
“这张回单,你从哪儿找到的?”
“档案馆。复印件。我想看看原件。”
“原件……原件可能已经销毁了。2009年的档案,有些已经按规定销毁了。”
“销毁了?按规定,财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