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深呼吸了一会儿,冷静下来才叹一口气暗道。
“等等,让我先捋一捋。”
他坐在柔软的地毯上,左手捂着脸,右手撑着地面,脑子里那些翻涌的信息慢慢沉淀下来。
“之前的我应该死了……”
死因这事儿基本清楚了,肯定是跑外卖的时候,过劳加高温,心跳直接停了。
然后他也不太清楚死后的情况,人死之后,到底有没有轮回投胎这一说。只知道他自己的意识,刚好钻进了这具刚断气的身体里重生了。
这个叫陈旭的富二代,昨晚心梗死在这张床上,他正好接盘。
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
林默情不自禁吐槽了一下。
“所以我这算是鬼上身?借尸还魂?还是夺舍?陈旭会不会也在我身上重生了?”
以前在番茄小说上没少看这类题材,什么穿越夺舍重生修仙的,每天睡前刷三个小时,看过的小说几千本总是有的。
那时候,他躺在出租屋那张吱嘎响的床上,一边啃着凉透了的盒饭一边追更,觉得这些情节离自己十万八千里,可谁能想到,有一天竟然真会发生在他头上了。
“世界真的太奇妙了!”
当脑子里那股从灵魂深处涌出来的信息,完全被消化后,他总算是弄清楚是什么情况了。
在他死后,意外获得,也可以说是觉醒,觉醒一种独属于他的超能力。
这种超能力,能让他每月随机夺舍重生一次,也就是三十天一轮回。而且是到期必死,死法随机。
如果提前自杀,重生也会结束,然后就会继续随机夺舍换人上号。
周而复始,没有尽头。
所以,陈旭大概是真嘎了,不可能在他原来的身上重生,因为这样的超能力不是每个人都能有的。
林默见状,略带遗憾的长叹一口气。
三十天?就不能搞个十年八年的嘛?
他现在是富二代啊,三个女朋友,大平层,兰博基尼,这才刚开始享受呢。
一个月够干什么啊。
不过转念一想,他死了这事儿已经定了,能活过来已经是白捡的命,还是顶配开局。
多少人一辈子都过不上这种生活,他能过一个月,该知足了。
他想到这里,心里又舒服了不少。
上次呼吸还是在常沙那条梧桐巷子里,身上只有十八万六的存款,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现在至少有人叫他宝宝,床垫是真丝的,烟是一百多一包的。
不过乐完之后,他脑子忽然清醒了一下,一个念头冷不丁冒了出来。
“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