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快穿之魔尊他邪的发正 > 第305章 年少无知犯下的过错13(2/3)

原告楚学林因身体问题,失去劳动能力,且没有收入和存款,日常医药、衣食开销无力负担。

故而诉至法院,主张由被告楚时年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按月给付赡养费,同时承担后续必要的医疗开支。

按照民事诉讼相关规定,庭前调解以自愿、合法为原则,不强制任何一方达成协议。

接下来先由原告方陈述具体诉求与事实理由,被告随后进行答辩申辩,双方本着亲情为先、实事求是之心协商处理本案,现在原告可以发言。”

楚学林深吸一口气,脊背佝偻,语气带着压抑的委屈:

“我要求楚时年每个月给我一万块赡养费,我要吃药,生活,需要定期购药复诊。

日常吃住、水电起居样样都要开销,我如今丧失劳作能力,名下既无积蓄也无其他经济来源,没有这笔钱,连基本温饱都难以维系。

除此之外,日后若是突发大病住院,产生的治疗费、护理费也需要由楚时年全额承担。

我生他养他,如今年迈无助,只求他尽为人子女该尽的赡养本分。”

话音落下,调解室里瞬间安静下来。

负责调解的法官微微颔首,目光平和地看向端坐的楚时年,语气公正肃穆:

“原告的诉求和理由,被告已经听清。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父母,负有法定赡养义务。

现在由被告楚时年进行答辩,陈述你的意见。”

时年神色平静,端坐原位不见半分慌乱,抬眸看向对面的楚学林,声音清冷,字字清晰:

“法官,我承认,赡养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父母是子女法定义务,我从未想过、也不会刻意推卸法定责任。

但原告所言不实。他于我,只生未养,这是他无可辩驳的失职。

我本可依法起诉,追讨抚养费。可原告当时正在服刑,等其出狱,早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我无权再追责。

至于原告主张每月一万元赡养费,早已远超本地居民人均生活、医疗的合理开支标准,于理不合、于法无据,我绝不认可,也无法承担。

且我目前无固定工作、无存款、无稳定收入,自己都养不活自己,根本不具备经济能力,何来能力赡养原告?”

一番话条理清晰、有理有据。

调解室内众人皆是一怔,谁也没料到被告不仅不怯场,反而条理分明地反向理清了父子过往的症结。

楚学林脸色瞬间涨红,最先从错愕中回神,一拍桌沿,气急败坏地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