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编外法医:重案组抢疯了! > 第21章 三年前的字条(2/3)
?”

“是。”

“多久?”

“加急的话,明天。”

老太太点点头,忽然说:“那你们多抽点。”

“啊?”

“多抽点,”她说,“抽得多,是不是就比得准?别到时候差一口血,认错了人。”

苏晓棠低着头封检材,不敢让老太太看见自己的眼睛。

DNA比对连夜做。骨骼提取的检材和母亲血样,第二天出结果:支持亲缘关系。

尸源,确认。

三年前的失踪报案卷宗,从档案室调了出来。卷宗很薄,薄得刺眼。

报案人:母亲王桂香。报案时间:三年前的四月十七日。

处理结果:经调查,阮丽萍系自行离家,不予立案。

依据主要有两条。第一,阮丽萍失踪前和母亲吵过架,起因是母亲反对她当时处的对象。第二——

一张字条。

字条是失踪三天后,“寄”回家里的。没有寄件地址,市内邮戳。上面就两行字:

“妈,我跟他走了,别找我。过几年我想通了自然回来。”

字迹经当年初步辨认,“与阮丽萍笔迹基本相符”。

案子就停在了这两行字上。

当年经办这起失踪报案的老民警,姓宋,已经调去看守所了。人被请回来协助回忆情况,五十多岁的人,进会议室的时候,背有点弯。

“卷是我办的。”老宋没绕弯子,“当年的情况:成年人,有出走诱因,有亲笔字条,按规定……不够立案条件。”

“字条送鉴定了吗?”

“送了初检。”老宋从包里掏出自己当年的工作笔记,纸都黄了,“结论是’基本相符’。我多问过一句,能不能做详细鉴定。上头说,警力紧张,成年人出走,字条初检相符,到此为止。”

他把笔记推到桌子中间,翻开夹着纸条的那页。

那页边角上,有一行他当年用铅笔写的小字,字很轻,像是不确定该不该写:

“其母坚称’妈’字笔迹有异。存疑。”

“我信了一半。”老宋声音哑了,“就是这一半,没顶用。”

会议室里没人说话。老宋站起来,冲着一屋子后辈,深深弯了下腰:

“这案子要真翻过来,替我,给老太太赔个不是。”

郑海峰起身把老宋送到门口,只说了一句:“不是你一个人的账。”

会议室里,郑海峰把这页复印件看了三遍,脸色一点比一点难看。

“人都埋土里了,字条从哪儿寄出来的?”

没人接话。答案明摆着:寄字条的,就是埋人的。

“她母亲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