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夏薇薇都这么说了,王福贵说道:“那老汉我就托大,叫你一声红伟!”
“听你口音像是京城那边的,哦,现在已经叫北平了!”
马红伟点头道:“以前在北平待过八九年!”
他小时候父母在北平打工,从四岁半就一直在那边待着,除了寒假暑假可能会回老家,一直到初中才回老家上学。
所以口音完全不像是林城的,没有那么重的后鼻音。
“薇薇,红伟同志,来吃面!”
这时,王麦香端着两个灰黑色的粗陶土碗上来,每个碗里都盛满了面条。
民国时期的老百姓,可用不上瓷碗,都是就地取材,使用黏土手工捏制和烧制的粗陶碗。
这种碗只有里面有一层轻薄黑釉,外边粗糙,且厚重笨拙。
如果是老人和孩子,则是会用木头掏空打磨成的的木碗,这种碗轻便且不怕摔。
至于白瓷碗,起码也得中农,还有富农家庭才用得起。
马红伟看着那满满一大碗面条,直接推给了王福贵,说:“叔,你先吃吧!”
“你吃,你吃!”
王福贵赶忙推回去,摇头道:“你是客人,客人都没吃饱呢,主家哪儿能吃啊!”
王麦香也点头劝说:“红伟哥,这就是给你煮的面条,我娘还在擀面,一会儿擀好了再煮给我爹吃!”
马红伟只得说道:“那你们再拿一个大碗,这面条太多了,我根本吃不完啊!”
他眼前的粗陶碗,碗口都快比他脑袋大了,这满满的一碗,怎么能吃得下?
“你说甚?”
王麦香瞪大了眼睛,说:“你这么大一个男人,连一碗面条都吃不了?”
他们这种贫农吃得少,那是没有太多的食物可以吃,所以只能饿着。
要是管饱的话,连她都能吃两大碗面条,家里男人更是得吃三四碗。
但是这马红伟,一看就是城里人,而且还是那种不缺吃不缺穿的家庭。
这出个门,穿的崭新崭新的,衣服上连一个补丁都没有。
在王麦香看来,对方就是在客气,在外人家有些不好意思吃。
“我真吃不完!”
马红伟比划道:“平时我家吃饭的哪个碗,就我拳头这么大,我吃上一碗米饭就饱了,你给我盛这么多的面条,非得给我撑爆了不可!”
“你就说瞎话吧,那么小的碗够谁吃的啊!”
王麦香明显有些不相信。
她小时候吃的都比对方多。
马红伟指着身旁的夏薇薇道:“不信你问薇薇!”
“麦香,真是这样!”
夏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