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惊天大案 > 第120章 广州版的“雨夜屠夫”(2/3)
忙逃走。

1977年,文革刚结束,公安部门的职能才恢复不久,加上当时办案条件有限,除了在现场提取到几枚指纹之外,再无其他线索。

这起案件就这样成了一桩悬案。

直到十七年后,罗树标落网,指纹比对时才确认,那是他干的。

杀人之后,罗树标非常害怕,整天躲在家里不敢出门。

可过了一段时间,竟然没有任何人找上门,也没有人怀疑过他。

于是他心里明白了:原来不过如此。

什么专家、神探,全都是唬人的。

既然抓不到自己,那就接着干。

1979年,二十五岁的罗树标又因盗窃被抓,这回判了劳教三年。

因为他只是个小贼,算不上什么大盗,再加上当时没有互联网,警方也没有把他在1977年杀人案现场留下的指纹拿出来比对。

如果那时的侦查手段再先进一些,他或许早就落网了。

三年转眼过去,1982年,二十八岁的罗树标被释放。

父母为了让他能收收心,四处托人给他说了一门亲事。

姑娘叫刘美婷,长相普通,是个老实本分的农村妇女,性格温顺。

婚后,刘美婷给他生了一儿一女,在家任劳任怨,悉心照顾孩子和公婆。

按理说,摊上这么一个好媳妇,又有了一双儿女,这该是罗树标人生中的一个转折点,应该踏踏实实过日子了。

可这人偏不,依旧贼性不改。

1983年2月,他又因盗窃被判了五年。

刑期一次比一次长,两年、三年、五年,加起来已整整十年。

入狱之后,罗树标整体表现还算不错,积极接受改造。

只是中间出现了一些怪异的举动:在监外劳动时,他开始偷女人的内衣内裤。

为什么会这样,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大致有几种可能:一是婚后就被判刑,刚刚经历过夫妻生活又骤然中断,憋得难受,偷来塞在枕头底下,晚上闻闻气味解馋,方便的时候再自慰一番;

二是监狱里什么人都有,保不齐有惯犯给他讲过一些夸张离奇的东西,对他产生了刺激;

三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不健康心理,也就是恋物癖,说白了,天生带着变态的倾向,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下才显露出来。

除了这个“爱好”,他在其他方面都能够配合改造,所以1987年提前一年获释。

此时,罗树标已经三十三岁,前前后后坐了九年牢,还在期间悄无声息地杀过一个人。

从他入狱到出狱,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