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惊天大案 > 第105章 张掖血腥杀人案-结束(1/3)
问到小花的案子时,法官又问:“你口供中说,趁小花不备掐住她脖子,将她拖至一个楼房的角落,从她阴道内将肠子拉出,然后逃离现场。”

乔建国的回答是,这件事不是我干的,我和小花的供述互相矛盾,她的证词怎么能当证据用?你们说有证人,我要求和所有证人当面对质。

乔建国的律师也认为,此案没有直接证据,目前所凭的只有乔建国的口供和小花的辨认。

由于事发突然,不能排除小花辨认出错的可能,而且小花辨认出的照片是五个人,并非乔建国一人。

况且,这些证言都是在9月30日前后取得的,当时乔建国已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因此证言难免带有倾向性,掺杂了证人的主观判断。

证人的证言仅能证明小花受害的事实,却不能证明事情是乔建国干的。

乔建国的供述与数名证人的证词,以及现场情况,存在诸多不符之处。

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乔建国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上诉本属正常——不是他干的,不能冤死;就算是他干的,也会为自己争取一线生机。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乔建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发回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2005年8月18日上午九时,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乔建国掏肠案进行第二次审理。

与第一次不同,此次审理由公开转为不公开,除被害者直系亲属外,任何人不得旁听,乔建国的家属也被拒之门外。

庭上,乔建国依然不承认两起掏肠案系自己所为。

他的说法始终未变:此前口供是在诱导、提示乃至逼迫下作出的。自己虽有骚扰妇女之举,却从未杀过人。

2005年12月13日,张掖中院二审依旧作出死刑判决。

乔建国再次当庭提出上诉,并说了一段话:“我要求法庭将我的案子公开审理。只有公开审理,我才能给受害者家属一个满意的交代。就算是死,我也要死得堂堂正正、明明白白,不能就这样去死。”

2006年12月25日,案件第三次开庭审理。

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终审判决:将一审的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随后,乔建国被送往甘肃省酒泉监狱服刑。

本已必死无疑,为何最终没有执行枪决?

有专家给出解释:乔建国虽系累犯,手段残忍,民愤极大,但部分关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