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国青让我滚,我觉醒阿德里亚诺 > 第106章 270公里(1/3)
当晚,阿姆斯特丹没有黑夜。

市中心的伦勃朗广场,水坝广场,所有能看球的酒吧和餐厅,全都挤满了身穿阿贾克斯的球迷。

他们高举着啤酒杯,一遍又一遍地高喊着球员们的名字,进入决赛后,他们的歌声更是被好多不关心球赛的市民投诉。

陈风这个名字,更是被提及,歌唱次数最多的那一个。

“Oh~我们的东方大炮!无所不能!”

他们在酒吧,餐厅,街道议论着那个最后时刻的点球,讨论着那个夸张的助跑距离,讨论那记快到连摄像机都几乎无法捕捉的暴力射门。

第二天,荷兰发行量最大的报纸《电讯报》,更是用一整个版面,来报道这场史诗般的胜利。

头版头条的标题,简单粗暴。

《上帝之足!》

配图,正是陈风站在点球点前,摆出那个夸张助跑姿势的背影。

一家荷兰本地的电视台,甚至专门请来了一位大学的物理学教授,试图通过电视转播的慢镜头回放,来测算出陈风那记点球的瞬时速度。

电视屏幕上,那位头发花白的教授,指着屏幕上定格的画面,一脸严肃地分析道:“根据我们的模型估算……”

“从足球被击出的瞬间,到它接触到球网,飞行时间大约是0.15秒,罚球点距离球门的距离是11米,考虑到足球在空气中会有一定的速度衰减,我们可以大致推算出,这颗足球在离开陈风脚面时的初速度,至少达到了惊人的每小时270公里!”

270公里每小时!

当这个数字从教授口中说出时,整个演播室吓了一跳。

“教授,你没算错吧?”主持人一脸难以置信地问道。

“当然,这只是一个基于理论加上我们的模型的估算,会有一定的误差。”教授推了推自己的眼镜,“但这个数字,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对人类极限的认知。”

“据我所知,目前有记录的足球最快时速,是由巴西球员罗尼·赫伯森在2006年创造的,当时他的任意球时速达到了210.9公里每小时,而陈风这一脚,如果数据准确的话,马上就可以将这个记录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维度!”

此时教授的语气里带着一丝惋惜。

“只可惜,由于比赛场地没有安装专业的多普勒雷达测速系统,所以这个记录只能估算,无法得到吉尼斯世界纪录的官方认证。”

“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见证一个奇迹的诞生!一个属于足球的,纯粹的暴力美学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