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我!劣迹艺人!开局为贫困生申冤 > 第114章 他不是后悔了,他只是知道自己要完了(2/3)
一手太稳了!】

【那对狗男女本来想靠着打官司瓜分财产,这下好了,自己涉嫌敲诈勒索!偷鸡不成蚀把米!】

【可不是所有原告都是受害者,他们属于恶人有恶报!】

【周律师这下难办了,帮委托人掩盖这种大事,后续律协的调查他躲不掉!】

【原本以为最多驳回起诉,谁能想到直接升级刑事案件,年度最强反转!】

审判席上,审判长和两名审判员互相对视一眼,开始低声短暂交流评议。

周岩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稳住心神。

“审判长,审判员!”

“被告代理人的申请过于武断,仅凭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存在敲诈勒索犯罪,不能草率将本案移送公安!”

倘若移交公安,那一切都完了!

他的职业生涯,恐怕也会在这里画上句号。

出了这档子事儿,律师事务所不和他划清界限,就算仁义了!

可还不等审判长发话,江晨便淡淡侧过头。

“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认定。”

“法庭只需要依法移交全部线索!”

“至于最终结论,交由司法机关评判,我方申请完全符合民事诉讼相关规定!”

轻飘飘的几句话,再度堵死周岩的辩驳空间。

周岩僵在原地,无力反驳。

法庭寂静数秒。

片刻后,审判长端正坐姿,法槌抬起,又重重落下。

咚!

槌声响彻整座法庭,瞬间压下全场的细碎动静。

“本庭评议完毕,当庭作出裁定。”

审判长声音的肃穆清晰,表情十分严肃。

“经审理查明,本案民事财产纠纷背后,疑似隐藏敲诈勒索刑事犯罪事实。”

“被告方当庭提交的电子证据、聊天记录真实、合法、有效,能够初步印证原告二人,存在以私密视频胁迫、索要巨额财物的重大嫌疑。”

“根据华夏《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本案审理必须以刑事案件结果为依据,依法适用先刑后民原则!”

听到这里时,周岩的心脏好像漏了一拍。

坏事儿了!

江晨则轻笑一声,微微闭上双眼。

事情的发展,正在他预想的方式上发生。

审判长目光凌厉,看向原告席上的几人。

“准许被告代理人申请!”

“裁定如下……”

“一、中止本案原告苏婉诉被告程野婚姻家庭、财产侵权纠纷的民事审理。”

“二、将本案全部案卷材料、公证视频、聊天记录、涉案人员线索,全卷移送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