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我!劣迹艺人!开局为贫困生申冤 > 第58章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3/3)
去。

江晨看着屏幕,沉默了几秒。

而后,他嘴角上扬,脸上带着一丝淡淡的冷笑。

“你们骂的倒是挺开心,但是……”

“你们以为,网络暴力是不犯法的吗?”

此话一出,那些骂人的弹幕短暂地停顿片刻。

江晨语气平静,继续开口道。

“在这里呢,我觉得我有义务跟大家科普一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关于法律条文,江晨背得滚瓜烂熟,张口就来。

同时,还不止这一个法律条文。

“另外……还有《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注意……这里说的情节严重,包括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

“你们现在骂我的每一条评论,都是可以被截屏、保存、公证,作为证据使用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你在键盘上敲出来的每一个字,都可能成为你被告上法庭的理由!”

“想试试的,别忘了我刚刚失业,有的是时间。”

“你们……耗的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