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我!劣迹艺人!开局为贫困生申冤 > 第29章 信不信,我能把很多人送进去?(3/3)


“这个罪的范围非常宽。”

“打架、骂人、耍流氓、搞破鞋,甚至穿奇装异服、跳贴面舞,都可能被定流氓罪。”

“最高可以判死刑!”

闻言,直播间网友震惊了!

【死刑?穿奇装异服能判死刑?】

【我靠,那要是搁那个年代,方远在法庭上那个态度,是不是也能定个流氓罪?】

【哈哈哈哈……方远:我谢谢你嗷!】

江晨笑了笑。

“所以我说,如果还有流氓罪,我在大街上随便找人都能送进去。”

只是现在来说,流氓罪已经没有了。

1997年刑法修订,流氓罪被拆分,分解成了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制猥亵罪等几个具体罪名。

若是放在之前,还会有人因为穿着怪异或者跳舞太近被判刑!

这是法治的进步!

“不过呢……流氓罪虽然没了,但还有一个罪,至今还在!”

“咱们直播间的不少男同志,应该都符合这个罪。”

直播间瞬间安静了,所有人都在听江晨的话。

江晨一字一句地说道:“观看隐晦物品罪。”

网友瞬间僵住了。

【……】

【什么?】

【观看?不是传播?只是观看?】

【我……我好像有点慌!】

【江晨你别吓我,这是什么罪?我怎么没听说过?】

江晨看着满屏的问号,嘴角勾起一个坏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观看淫秽物品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各位,回去清理一下你们的硬盘……”

直播间彻底炸了!

【我草?观看也犯法?】

【完了完了,我是不是要去自首?】

【江晨你是律师还是卧底啊?】

【我突然觉得,这个直播间比法庭还危险!】

【跑路了跑路了,我先去删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