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妻子周晓亚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25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
二宗罪:1062万余元财产来源不明。
文强被逮捕后,公安机关从文强家中查获的家庭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3094万余元。其中,文强犯罪所得的钱物有1625万余元,其及家庭成员能够说明来源的非犯罪所得406万元。文强对1062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三宗罪:为黑社会充当保护伞。
记者从起诉书获悉,从1992年开始,文强长期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和副局长。此间其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包庇、纵容谢才萍、陈明亮、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马当、王天伦(均另案处理)为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的违法活动,包括聚众赌博、组织卖*等恶劣行径。为此,文强多次收受上述黑恶组织送与的钱财,共计78万余元。
四宗罪:*女大学生。
文强被诉之前,传言“主动讲述*少女、玩女明星”、“对14岁和14岁以下的未成年少女很感兴趣”等花边新闻。但重庆检方提供的起诉书中,并没有涉及到此类案情,文强涉嫌*案件只有一宗。
李大爽点上一根烟,深深地抽了两口,叹了一口气道:别了,文二哥!
隐隐约约,李大爽在文强的身上似乎也看到当年马奔驰的影子。当然,细想想,文强的身上也有他李大爽的影子。不由得,李大爽从心底里便生出一股寒气。
但这股寒气停留的时间很短,就被一股更大的杀气所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