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结果。我本应更加努力地为党、为人民工作,报答组织的培养恩情,却犯下了严重的违纪违法错误和罪行。
我是属兔子的,1950年6月,我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父亲双目失明,以算命为生,母亲参加农业生产劳动。1978年,母亲得了气管炎,之后身体一直不好,不能坚持正常的生产劳动。我有两个双目失明的弟弟,当时父亲的生意不好,家里比较困难。
记得1971年我奶奶去世时,家里还欠下300多元债,父母天天为此犯愁,担心何年何月才能够还清债务。我16岁高中毕业后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深切体会到做农民的辛苦,起早摸黑,日晒雨淋,蚂蟥蚊子叮咬,劳动一天也只有几角钱。
1975年下半年,我到凤凰镇中心学校担任民办教师,吃住都在自己家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经济上的困境。1979年我考上大专,全家人都很开心。伴随着改革开放,农村经济的发展,父亲的生意越来越好,收入大大增加,条件极大改善,家里也建了新房,我深刻感受到经济基础的重要。
自从我走上工作岗位后,有了一份固定工作,拿国家工资,医药费可以报销,自己感到很欣慰,很自豪,所以工作也很安心,也很努力,对安逸的生活很满意。但由于我从小家里的经济条件就差,生活比较苦,左邻右舍、亲戚朋友也没人帮忙,所以我时常担忧,不知今后家里还会不会再次出现困境。再加上两个弟弟均双目失明,特别是侄女出生后也是双目失明,我的担忧与日俱增,经常考虑经济上如何有保障,如何解决后辈的生存问题,不让后辈再次受苦。所以,我在如何打好经济基础的问题上考虑得比较多,有着根深蒂固的小农意识。
在组织的不断培养下,我的工作岗位越来越重要,级别越来越高,权力越来越大,我本想充分施展自己的智慧和才华,更好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贡献,报答组织的关怀和培养、人民的信任和期望。但随着我到外地出差、出国的机会越来越多,对外面精彩的世界没有正确的认识态度,使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改变了初衷。
记得1989年,我第一次去深圳、珠海,是随几个搞经济工作的领导一起去的。我们当时住的是四星级以上的宾馆,吃的都是饭店里最好的,一顿饭就要四五千元。看到他们潇洒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