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仇人。有的往对方的脸上泼硫酸,有的在对方的身上刻下“某某人之妻”的字样,有的甚至是杀了对方,然后自杀。有的本是亲如手足的朋友,因为一点点的误会,或如同路人,或相互对骂,或大打出手。而这恨的程度往往是和原来爱的程度成正比的,我发现,这是一条千真万确的定律。当然也有原来本是政敌、情敌的,商场上的对手、战场上的死敌的,本来是互为眼中钉、肉中刺,相见分外眼红,你死我活、鱼死网破的敌对双方,后来却发现是不打不相识,气味相投,惺惺相惜,从而尽释前嫌,成为刎颈之交、鱼水之欢的。比如廉颇与蔺相如,与傅作义。虽然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有失偏颇。但这世界上,的确是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明无缘无故的恨。
当然,爱与恨,有着大与小的区别。大的方面,要坚持原则。拿爱来说,如爱和平,爱祖国,爱父母,这是每一个人的天职。而恨,比如南京大屠杀,奥斯维辛集中营,美国9.11,对每一个人来讲,都是忘不掉,也不能忘的。而对于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个人之间的恩恩怨怨了,同事之间的升降去留了,男女之间的前尘旧梦了,大可不必放在心上。
“爱并不会是一种罪过,恨也不会是一种解脱。”爱与恨,都是人天生的情感,是无法回避,也是伴随终生的。敢爱敢恨,是一个人可爱可敬的地方。喜怒不形于色,是一个人城府较深的标志。但如果一个人形如槁木,心如枯井,无爱也无恨,那就既无趣、也毫无意思了。有人说一个人修行的最高境界就是不喜不惧,无爱无恨,波澜不惊。我想这种理解是片面的。宋代学者黎清德说过,“血气之怒不可有,义理之怒不可无”。拿佛家的话讲,我佛慈悲,既有普渡众生的大爱之心,同时,菩萨也有金刚之怒。无爱无恨的菩萨那只是泥菩萨,并不是修行之人心中的神。
记得一位西方哲人在其墓志铭上刻下了这样几句话,“爱过,恨过,哭过,笑过”。我想,作为一个人,你的一生哪怕并不辉煌,并未腰缠万贯,并未出人头地,但只要你真的爱过,真的恨过,那就很痛快,可以说是不枉此生了。
吴天然奋笔疾书,很快就写成了上面这样一篇文章。他重读了一遍,感到自己写的还算不错。但细想想,他内心真正想要表达的东西仍没有反映出来。
很多东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