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吃了快四十分钟。叶蓁蓁一边吃一边说,什么草莓有多甜,大棚里有多热,那个帮他们搬货的老大爷笑起来缺了一颗门牙,她讲得眉飞色舞,连比带划。
周怀瑾听着,偶尔“嗯”一声,点一下头。
两个人吃饭,和一个人吃饭,确实不一样。
以前自己吃饭的时候,餐桌永远是安静的。只有筷子碰到碗碟的声音,咀嚼的声音。
叶蓁蓁此刻也觉得,两个人的饭比一个人的香多了。
她不用再开电视机让屋子里充满声音,有人会夸你的饭好吃,可以将一天的情绪唠唠叨叨分享。
吃完饭,叶蓁蓁靠在椅背上,喝完了最后一口鸡汤,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她看了一眼桌上的空碗和盘子,又看了一眼正擦嘴的周怀瑾,眼珠一转,忽然开口了。
“领导,您今天一直坐在办公室和书房,都缺乏锻炼了。”
周怀瑾放下纸巾,看了她一眼。
“人家说,洗碗能活动筋骨,还能预防老年痴呆。”
周怀瑾看着她那副小狐狸一样的表情,没戳穿她的小心思。
他站起来,挽起袖子,开始收拾碗筷。
叶蓁蓁坐在椅子上,托着下巴,嘴角带着得逞的笑。
周怀瑾早就看出来了,叶蓁蓁喜欢做饭,但总是把厨房弄得一团乱。
收拾时也不用心,应付差事一样。
厨房里,案板上还有几片细碎的香菜和水渍,调料瓶东倒西歪地排成一排,锅盖扣在还没洗的炒锅上,地板上还有几粒没来得及捡起来的青豆。
叶蓁蓁在厨房门口看着身形高大的男人,站在操作台前,先把所有的碗碟按大小摞好,再把灶台上的油渍用湿抹布擦干净,然后把案板上的菜叶子扫进垃圾桶,最后把调料瓶一个一个地摆正。
突然感觉有种扑面而来的人夫感。
“嘻嘻,领导,您洗碗的样子真好看。”她嘴甜地在一旁拍马屁,就是不帮忙。
她不喜欢收拾,做饭是创作,是一种让人愉悦的、有成就感的事情。收拾残局是打扫战场,是无聊的、重复的、没有创造力的劳动。她每次都想着“先放着吧,等会儿再收”,然后“等会儿”就变成了“明天”。
周怀瑾扫了她一眼,没有理她。
叶蓁蓁跑到客厅,直接躺进了沙发里。
周怀瑾从厨房出来的时候,叶蓁蓁正葛优瘫在沙发上看电视。
周怀瑾看了她一眼,没说什么,转身往书房的方向走。
“哎呀,别忙工作了。”叶蓁蓁从沙发上弹起来,小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