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孙斌办公需不需要电脑,宋阳说,有电脑最好不过,有很多工作,有电脑辅助,会方便很多。
到了电脑城后,我一口气买了四台电脑,我自己在办公室,也要用一台。
虽说我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但我也懒得搬来搬去。
反正今天赚了大钱,花钱我也不心疼,选的电脑,都是高配置的,一万五一台。
此外,又要了三台打印机,打印机的价格也不便宜,居然要四千一台。
总花费一共七万二,老板给我优惠了两千。
我正要结账时,被李悦拦住了。
李悦说道:“洪总,这是公司办公用的东西,应该拿公司账上的钱付。”
我皱眉道:“这不是一样吗?我公司的钱,不就是我的钱?我的钱,也可以是我公司的钱。”
李悦苦笑道:“你公司的钱,可以说是你的钱,但也可以说不是你的钱,哎呀,这怎么说呢,反正一时半会,我也跟你说不清,回去的时候,我跟你慢慢说,现在先拿公司的钱付款。”
“行,回去的时候,你跟我慢慢解释。”我也没拦着李悦,让他拿公司的银行卡付钱。
付款之后,我留了公司地址给卖电脑的老板,让他把东西给我送到公司去。
老板成交了这么大的生意,自然是乐意至极,表示一小时后就送到。
离开电脑城,回公司的路上,李悦开始跟我解释“公司的钱,为什么可以说不是我的”。
经过她的解释,我逐渐明白了。
原来公司是独立的个体,公司的钱,只属于公司,我虽然是公司的老板,但我对公司的钱,只有支配权,不能用于私自挪用,公司的钱,只能用于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同样,公司的欠款,跟我也没关系。
假如有一天,公司经营不善倒闭了,我不需要拿出个人钱财,用于偿还公司的债务。
当然了,上述说的,都是法律层面。
现实中,往往不是这样。
老板挪动公司的钱,干自己的事,非常普遍。
只需要在账目上做些手脚,让税务的人,查不出来就行。
反正李悦说了那么多,我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我可以花公司的钱,但尽量不要拿自己的钱贴补公司,除非公司面临倒闭,我想挽救公司。
我回到公司后没多久,电脑城的老板,也派人把电脑和打印机送来了。
我指挥着手下员工,把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