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哥,有时候我都觉得,你对工人太好了。”
“不是我对工人好,而是其他包工头,对工人太差。”
我这句话,可不是贬低别人,抬高自己。
而是在陈述事实。
在那个年代,工人的待遇,跟古代的包身工差别不大。
一天十几个小时的高强度工作量,这是常态。
有些工地,为了赶工期,让工人连夜加班干,几天几夜不合眼的事都有。
其实加班倒也正常,毕竟有时候工期赶,但只要给加班工资就行。
可很多包工头,根本不给加班费,赶工期的时候,工人手脚慢了,还得被工头指着鼻子骂,要是不服气,还可能被工头叫人打一顿,那年代,被打了,那也是白挨打,根本无处伸冤。
像我这种,对工人几乎不打不骂,晚上工人加班,就算加班一小时,我都计算工钱的包工头,在海城是头一份。
这也是很多工人,在我这里,一个月能干四十多个工的原因。
工人们其实不怕吃苦,选择干工地这一行的人,就没有不能吃苦的。
但不能苦吃了,工钱却少得可怜。
一天三十块,甚至是二十块,没有加班费。
一个月下来,累死累活,也就七八百。
扣除生活费,估计都剩不了五百。
从年初干到年末,能存上四五千收入的,那都是拼了老命干,拼了老命省,用浑身伤痛换来的。
结果这些钱,还不够有钱人的一顿饭钱。
其实我给工人的工钱,也不算高,工人创造的大部分利益,依旧是被我赚了。
但跟同行一对比,我这简直就是天堂。
三十五一天的工资,在海城十万工人中,属于是最高一档。
估计也就一两千人,能拿到这么高的日工资。
像陈建国的老乡,工资是四十五一天,除了我这里,别的工地上不可能有。
在我给加班费的情况下,工人们一个月的工钱,至少是一千四,陈建国的那些老乡,更是能有一千八以上。
比其它工地的工人,多了近乎一倍。
我这里若不是天堂,哪里是天堂?
可即便如此,我依旧觉得,自己压榨了工人。
我赚的钱,都是工人们的血汗钱。
但社会规则就是这样,真正赚钱的,不是劳动者,而是像我这种,掌握了资源和人脉的剥削者。
可能我说“剥削者”这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