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七零北大荒:我能看见万物词条 > 第214章苏敬之(4/5)


他大半生阅人无数,却看不透面前的这个年轻人。

苏小晚也看见了坐在小板凳上的那个老人。

即便是没有了纵横驰骋征服天下的杀气,坐在那里却依旧有王者之气。

苏小晚好看的唇瓣动了动,父亲这两个字终究是没叫出来。

知道他好就好。

李学军朝着苏敬之挥挥手,手上的一瓶茅台成了显眼包。

苏敬之戎马一生,嗜酒如命。

如果不是在劳改农场,他每天都要小酌一些。

中午,晚上不多喝,就喝二两。

其实,他之所以喝酒,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失眠。

在战争年代,行军打仗,瞬息万变,全靠着他一个人决断。

有一点考虑不周将会造成多少无辜生命离开世界。

长年累月的高强度脑力劳动,让他夜不能寐。

也就只有喝点酒,身体放松了,才能睡一会儿。

李学军对于苏敬之的词条查的特别详细。

毕竟是未来岳父。

他想留下个好印象。

苏敬之的手指动了动,嘴角往上扬了一下。

却忍住了。

这个人他不熟悉,头一次见面却给他拿了瓶茅台。

他不相信是偶然。

这世界没有那么多偶然。

如果,这个年轻人十有八九是对他做过调查。

所以,不管他多喜欢都不能喝。

苏敬之脸上的笑容不减,

“小同志,以前喜欢喝一杯,现在不喝了,戒了好多年了。”

李学军也不勉强,笑笑打开酒瓶子坐在苏敬之身边,自己倒了一点到瓶盖里,一仰头喝了。

茅台的醇香散开。

苏敬之感觉口水不听话的往外冒。

心里早就把李学军这个瘪犊子骂了一百遍。

太不是人,太不是人了。

苏小晚瞪了李学军一眼。

“没有菜,没有肉,喝什么酒。”

李学军笑嘻嘻的收起来,态度诚恳。

苏敬之对这个女孩子越发喜欢,这是,这小兔崽子,全都是坏心眼,该骂。

李青梅看着几个人打趣,赶紧过来介绍:“苏老头,我给你介绍一下……”

她拉住苏小晚的手,

“这个就是我给你说过多少次的,我的救命恩人,

如果没有她,我那天就死了。”

“还有,那个对身体特别好的小白菜,也不是这个姐姐送的,不然,就你那身体,恐怕神仙来了也没办法。”

苏小晚朝着苏敬之笑,苏敬之也笑,

“这丫头长得不像是……”

他原本想说不像是凡尘俗世的人,又硬生生的忍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