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羽毛,被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温柔推开、剥离,坠入无边无际的温暖黑暗。
最后残留的感知,是脚踝处火烧般的剧痛奇迹般地消失了。
地甯的身体停止了抽搐。原本因窒息而青紫的小脸,血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紧闭的眼睫颤动几下,缓缓睁开。
那双眼睛…依旧是地甯的轮廓,依旧带着孩童的稚嫩,可眼底深处,属于孩童的纯真、温顺与淡淡的忧郁消失了。
“地甯!”
地珠的眼泪糊了他一脸。
族长把两个孩子一同揽进怀里。部落的人也围在敞篷外,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活过来了!真的活过来了!”
“是那只蝴蝶吧?我看到了,它就停在地甯肩膀上!”
“蝴蝶神迹!是神仙庇佑我们部落!”
地甯,不,现在该叫他忘忧了。他安静地待在族长怀里,感受着人类体温的包裹。
嘴唇微微抿了一下,像是在品味这个新身份的滋味。
他该叫……阿姐?还是父亲?
部落里的人对他而言都很陌生,可他的身体记得他们。这种错位感让他感到一种奇异的宁静,仿佛终于找到了安身之处。
他在心里默念了几遍地甯这个名字,像是试穿一件新衣服。然后他抬起头,对上了地珠通红的眼睛。
地珠五官和他有几分相似,皮肤被太阳晒成蜜色,笑起来有两个深深的酒窝。
“阿弟,你还疼不疼?”
忘忧摇了摇头。
地珠吸了吸鼻子,用力揉了揉他的脑袋:“以后不许去那片林子了,听到没有?”
“知道了,阿姐。”
不过,忘忧心里想的是另一件事。他的身体好重啊,不是生病的那种沉重,而是一种全新的、前所未有的分量感。
他有了重量,有了触感,有了温度。他是实实在在的,踩在地上时,脚底能感受到泥土的湿软和石子的硌人。
这种感觉太好了!
好到他几乎立刻就爱上了这副人类的躯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