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感觉,她的心里像装了一只小兔子一样跳个不停。
“我是叶一凡。”男孩一边自我介绍一边伸出手,看到他很友好的样子,于晓梅只好红着脸伸出手飞快地握了一下。
于晓梅后来才知道叶一凡是公司经理岳峰的铁哥们兼战友,他的父亲是市工商局的副局长,在行业内是举足轻重的人物,可谓家世显赫,而叶一凡军校后也安排在工商系统,主攻工商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前途不可限量。
叶一凡的办事能力很强,而且非常讲义气,岳峰对他很是敬畏三分的,他是个耐不得寂寞的人,越热闹越好,没事的时候他就爱到岳峰的公司里来玩,叶一凡不但仗义,还很喜欢怜香惜玉,公司的女孩谁有难事他都会热心帮忙,时间长混熟了,大家都亲切地叫他“叶哥”。年轻的女孩都有爱美的天性,经常会托叶一凡在商场买些进价的口红、眉笔什么的,他总会尽力而为,但于晓梅从没有让他帮过什么忙,这让他很是诧异。
其实在于晓梅的心里,第一次看到叶一凡就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他是那么阳光、自信,那种随意的洒脱和桀骜不驯使她对男孩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她从来不知道桀骜不驯和书生气质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并存,她不由自主被吸引,于是格外关注他的信息。但是女孩总是矜持的,往往是因为喜欢反而离的远远的,所以她和叶一凡一直没有什么接触。
真正和叶一凡打交道,是在认识半年后一个冬日的下午。
文化公司要给员工换宿舍,岳峰委托叶一凡给找一处合适的房子,叶一凡很快就办好了,他虽不是手眼通天的人物,但在一个地方呆久了办事就方便很多。这天叶一凡通知岳峰派人去打扫卫生,适逢办公室事务正忙,岳峰便对叶一凡说:“你周末闲着没事,我看你好人做到底,带个人去帮忙打扫打扫吧,人嘛,你点谁是谁。”
“你小子感情拿我当苦力啊。”叶一凡大叫。
“你的大恩小弟记在心里还不行啊,回头请你吃饭。”岳峰讨好地说。
这时刚好于晓梅路过门口,叶一凡眼睛一亮,没几天时间,岳峰就通知于晓梅去打扫宿舍,她很开心地去了,因为终于可以换宿舍了,那个旧宿舍一到冬天就冷得伸不出手,听说新宿舍有暖气,她开心得不得了。
一个阳光懒洋洋的下午,于晓梅按照岳峰给的地址找到一扇门前,看到门虚掩着就礼貌地敲敲门,房间里很快传来响亮的声音:“请进。”
于晓梅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