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才是熟识之人,反而将朱九公子给晾在了一旁。
“陆叔,您这也太‘过分’了吧?小侄这位拜弟乃是身在玄门的有道真君,您就算是再过热情,他也是不可能加入你的锦衣卫的。”
朱九公子有些吃味,明知道陆炳未必有招揽擎云之意,还是故意这样说道。
“哈哈,你啊你,在江湖上逛荡了这么多年,这性子倒是越来越‘泼辣’了?”
“来人,命人送一桌上好的酒席来,再到后院的酒窖去,将本座珍藏的‘福矛’取来一坛。”
被朱九公子一顿抢白,陆炳也不生气,甚至还故意咂摸了一下方才朱九公子所说的话。
如果真能将擎云这样的人物引入锦衣卫,他陆炳就算是豁出这张“老脸”去,也要动本向当今皇帝陛下讨要一个千户的官位来。
“‘福矛’酒?陆叔,您还真是大手笔啊!看来今日小侄算是沾了我这位拜弟的光了。”
“福矛”乃是福建本地的好酒之一,最早起源于福建建瓯,传说是有一位姓矛的人,在家中窖藏陈酿而成,成为当地名酒。
既然是陆炳这位锦衣卫千户特意珍藏的,那必然会是“福矛”之中的精品,不仅朱九公子欣喜,就连擎云也不禁有些期待。
说起来也怪,随着年龄的增长,擎云竟然对杯中之物有着莫名的向往,走到那里都恨不得将当地的美酒尝一个遍。
好在他只是好酒,远没有达到酗酒的地步,大多数情况下还是能够做到浅尝辄止的。
......
“说吧,你到这里来见我,究竟有什么事情?”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陆炳先将酒杯放了下来。
“嘿嘿,看来还是像小时候一样,什么都瞒不过陆叔的法眼啊。”
朱九公子也把酒杯放了下来,可依然将一口“荔枝肉”送进口中,这玩意也是当地的佳肴之一。
名为“荔枝肉”,实则选用的是里脊肉,只是做出来之后形似荔枝而得名,酸甜可口、外酥里嫩。
“陆叔,小侄和擎云,昨夜走了一趟林家在向阳巷的祖宅......”
当着擎云和陆炳的面,朱九公子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讲述了一遍,其中不乏林家祖宅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精彩对决。
只是不知为何,除了林家林平之和华山令狐冲,朱九公子并没有再说出任何一位的名姓,就如同他根本不知晓那些不速之客的身份一般。
而那么多人中,朱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