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其他类型 > 白月光借夫?我携孕肚改嫁大佬爽翻 > 第225章 喜欢?还是不喜欢?(2/3)
一块。

味道不亚于饭店吃过的。

这真的是第一次做?

简茉又忍不住吃了第二块,第三块......

向珩看她吃得津津有味,唇角忍不住上扬。

“这么好吃?”

简茉:“嗯,好吃,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排骨了,而且,我本来就喜欢吃排骨。”

沈佩宁恍然点头。

“哦,原来是这样哦。”

简茉:“干妈,什么原来是这样?”

沈佩宁:“我说阿珩怎么突然要跟我学做排骨呢,原来是某些人爱吃排骨啊。”

简茉一顿,心跳又有些不正常了。

“你......怎么知道我爱吃排骨?”

她不记得有跟他说过。

向珩的神色倒是很坦然,就像在叙述一件无关紧要的事一样。

“之前在天府阁,那盘梅子排骨,你吃了好几块,后来舒冉说,你喜欢吃那家的酱排骨,所以我就猜想,你应该对排骨比较钟爱。”

天府阁,梅子排骨。

酱排骨。

这些事,连简茉自己都记不得了。

他竟然记得一清二楚。

“所以,你就跟干妈学做排骨?为了......我?”

简茉握着筷子的手,突然变得很紧。

她好像有点怕听到他说“是”。

向珩淡淡一笑。

“一直没跟你说,其实,我也很喜欢吃排骨,那次的酱排骨,我自己也留了一些,味道确实不错,但比起阿姨做的,还差了一些,但我总不能一直麻烦阿姨做给我吃。”

“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嘛,索性,我把方法学了,自己想吃的时候,就能自己做了。”

解释得合情合理。

找不到一点的漏洞。

简茉默默松了口气。

看来,是她想多了。

吃好饭,沈佩宁要去洗碗。

简茉不肯。

简茉要去洗。

向珩不让。

结果干苦力活儿的,还是向珩。

简茉送沈佩宁回房休息。

两人又说了好一会儿的话。

沈佩宁端详着简茉的五官,越看越觉得有点熟悉。

简茉摸着自己的脸颊。

“干妈,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干妈是觉得,你的五官,跟一个人很像。”

“谁呀?”

沈佩宁心思游走了一会儿。

“一个我喜欢过的人。”

哈?

简茉怔住。

“干妈!你喜欢的人不是干爸吗?”

可她长得,跟干爸也不像啊。

沈佩宁:“不是你干爸,我跟你干爸是后来认识的,我是说最早喜欢过的,那时候,我也就二十来岁。”

简茉一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