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取消了谥法。谥法起源于周初,是一种在君王死后,根据其生平事迹给予带有评价性质的称号的制度。这种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君王的功过是非,但在秦始皇看来,却是一种对君主权威的极大不敬。他认为,让“子议父,臣议君”,不仅太不像话,更是毫无意义的。因此,他果断宣布废除谥法,禁止后代臣子对君主进行任何形式的评价,从而确保了皇帝的绝对尊严和权威。
其次,秦始皇规定天子自称“朕”。“朕”字的意义与“我”相同,以前一般人也可以使用,但秦始皇将其限定为只有皇帝才能自称为“朕”。这一举措进一步凸显了皇帝的特殊地位,将皇帝与普通百姓和臣子区分开来,使皇帝成为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存在。通过这种语言上的限制,秦始皇巧妙地强化了皇帝的权威,让天下人都明白,皇帝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
皇帝的命令被称作“制”或“诏”。其中,“命曰制,令曰诏”,二者虽然都是皇帝的命令,但在效力和性质上有所不同。“制”通常用于重要的国家事务和政策的颁布,具有更强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而“诏”则更多用于一般的指令和通告。通过将皇帝的命令分为“制”和“诏”,秦始皇不仅规范了皇权的行使方式,还进一步明确了皇帝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
第三,秦始皇规定文字中不准提及皇帝的名字,要避讳。这一措施体现了对皇帝名字的绝对尊重和敬畏。在当时的文字记录和官方文件中,凡是遇到“皇帝”“始皇帝”等字句时,都要另起一行顶格书写,以示对皇帝的崇高敬意。这种避讳制度不仅在文字上对皇帝进行了特殊的保护,也在心理上进一步强化了皇帝的神圣地位,让天下人都对皇帝产生一种敬畏之情。
最后,秦始皇规定只有皇帝使用的、以玉质雕刻的大印才能称为“玺”。玺是皇帝权力的象征,是皇帝行使最高权力的重要信物。通过将玺限定为皇帝专用,并且必须以玉质雕刻,秦始皇进一步凸显了皇帝的至高无上地位,同时也为皇权的传承和象征提供了一种具体的物质载体。
除了这些“尊君”的措施外,秦始皇还继续执行了自孝公变法以来商鞅的法家政策。他通过加强君主专制,削弱旧贵族势力,提拔由军功而上升起来的贵族,进一步巩固了中央集权。这一系列政策不仅削弱了旧贵族对国家权力的干扰,还为新兴的军功贵族提供了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