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缝合,包扎得极其隐蔽,纱布只缠在掌内,从手背看过去什么也看不见。不仔细看,外人压根发现不了。
周湛深伫立在她面前,冷峻的神色如常。
“当初因在瑾,打你一巴掌。如今,左手掌肌受损,缝合二十八针,终身提不得重物。”
他声线低沉平静,像在说着一份再简单不过的公事。
他又从西装内侧口袋里,取出一份折叠整齐的法律文件,递到她面前。
纸张是正式的判决书,上面白纸黑字清晰印刻着:
【京市第一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原告:罗摇,女,汉族……
被告:周湛深,男……
案由: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经审理查明:被告周湛深于2025年X月X日,因故对原告罗摇实施掌掴行为,致原告面部软组织挫伤,并造成原告精神损害。以上事实有……等证据佐证。
本院认为:被告周湛深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罗摇的身体权、健康权及人格尊严,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典》第一千零三条、第一千零四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周湛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罗摇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九十八万六千四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