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跑到了糜竺身边,一下扑到了他的怀里,嘴里喊着,“大兄,又要搬家了么,明明我们才刚搬进这里没多久。”
女子正是糜贞,今年正好芳龄十六,之前城里欲求娶此女的人家,都快把糜氏的门槛踩破了,其中不乏一些高门大户,书香门第,可惜糜竺想多留幼妹几年,就一直没有答应。
当然了,也是一个都没有看上。一是那些贵公子皆是眠花宿柳的好色之徒。二是高门大户看着光鲜,里面的水可深着呢,内宅里各种害人的阴私手段层出不穷,很少有干净的。
糜竺怕将性格天真烂漫,不谙世事的妹妹嫁进去,她受不了那种磋磨,不久后就会郁郁寡欢、忧思成疾、香消玉殒。
糜竺有钱,在没有给妹妹找到如意郎君之前,他不介意多养几年,就是成了老姑娘也没啥,大不了招婿。
糜贞也确实生得好颜色,有诗赞曰,“黛眉凝霜色,远山淡扫入鬓云。垂睫若蝶栖,抬眼星河碎玉壶。”
“冰肌胜雪透轻绡,腮凝新荔晕霞光。唇绽樱颗噙朱露,靥辅承权缀梨涡。”
“纤腰束素随风柳,金步摇颤九秋霜。云鬓花颜金步摇,回眸一笑百媚生。”
刚在十五岁举行了及笄之礼的糜贞,不到一年时间,就出落的越发明媚动人。
并且因为家中豪富,肉菜不缺,发育的也比同龄女子要好,不但长得唇红齿白,肤如凝脂,更是身形高挑,细腰丰臀,前凸后翘。
在出去与侍女购买胭脂水粉时,引得路边男子频频驻足,色授魂与,直呼天女。
所谓红颜祸水,糜竺也有惹不起的人,以前之所以频频搬家,与幼妹其实有非常大的关系。
也就这两年轻易不准她出门,或者出去也要带面纱,招引的狂蜂浪蝶这才少了一些。
看着妹妹在自己怀里撒娇,糜竺压下心头的烦闷,刮了刮她的琼鼻,没好气的说道,“不是让吴伯带你走暗道先行离开么,为何还在府里。”
糜贞鼓起脸颊说道,“大哥不走,贞儿岂会独自离开。”
“唉,实不相瞒,兄长得罪了陶使君,即将大祸临头,你还是早点通过地道暗门离开吧,有个名为耿忠的将军会在两条街外接应你们。”
糜贞咬了咬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