窘迫地说道。
他的字丑得出了名。
回想当年为吕凝的两名侍女——鹿竹和怀夕开药方时,她们用着奇怪又疑惑的眼神看着他。
但韩非并未察觉问题的严重性,直接说道:“吴兄不必谦虚,请执笔便是。”
吴巨抓抓头,“那好吧。”
……
二人来到书房。
韩非亲自为吴巨研墨。
吴巨提笔,屏息凝神,下笔如飞。
片刻后,两人陷入沉默。
“或许……还是由吴兄口述,我来代笔?”韩非实在看不下去,建议道。
“好主意。”吴巨将笔递给他。
其实吴巨的硬笔字和毛笔字都不算太差……
问题是这个时代还没有毛笔。
如果吴巨没记错的话,毛笔是蒙恬发明的。可按现在的时刻来看,他祖父蒙骜仍是秦军大将,他父亲蒙武正值壮年,蒙恬是否成年还不好说……
如今,人们通常使用分签,即用竹木制成的小棍,蘸墨汁在绢帛或竹简上书写。
吴巨正在思考要不要把毛笔和纸张创造出来。
否则每次写字岂不是都要遭遇这种尴尬?
韩非的字工整有力,远胜吴巨那像被狗啃过的字。
一首词很快完成。
“吴巨作此篇,儒家韩非书之。”
韩非写下落款,但“吴巨”二字仍由他自己署名。
韩非引领吴巨找到魁首印,沾染印泥,在绢帛右下角留下印记。任务完成,韩非看着写着水调歌头的绢帛,几乎笑得眯起眼睛,想着晾干后能整夜抱着入睡。
韩非认真握住吴巨的手承诺:\"我离开后,必定让此词广为流传。若你有新的灵感,随时叫我,我愿意为你抄写。\"
吴巨皱眉:\"什么叫愿意为我抄写?我总觉得你话里有话。\"
两人寒暄片刻,吴巨送别韩非。望着韩非兴奋离去的背影,吴巨无奈感叹:\"三十多岁的人了,像个孩子得到糖果一样开心,完全颠覆了我对韩非的严肃印象。不过,若是能让这首词传遍七国,倒是挺有吸引力的。\"
韩非说得没错,岐山上关于昨晚事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