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雄鹰等印第安人,朱伦圣决定将曾经华夏古代的王朝,殷商王朝之名冠以他们。
殷商人冠使青铜器,而印第安人的族群曾经也发展到了这种程度。
他们所使用的青铜器甚至和殷商有着极高的相似程度。
只不过他们的文明进程被白人殖民者残忍的打断。
对此,朱伦圣将其冠以殷商之名,一是为了纪念曾经印第安人文明有过的辉煌。
二,也是为了让这些印第安人有全新的面貌,能够从历史文化的角度,更好的融入他们汉人。
想要让他们融入汉人,那这个切入点就是十分必须的,毕竟得给他们认同感。
而印第安人们在见识到了他们和白人之间巨大的文明差距,这个时候给他们找一个辉煌古老的文明认同是增强他们信念的一个绝佳的方法。
对于朱伦圣所说的,他们印第安人和汉人同源的说法,雄鹰等人是相信的。
他们基本都没什么文化,雄鹰文化程度高一些,会说英语,但这是以前和白人们交流学会的。
除此之外基本也就相当于文盲了。
而汉人们和他们类似的长相就是铁证,印证着这一点。
因此他们也都相信了。
再加上印第安人这个称呼是和他们有着种族血仇的白人给他们的,现在对比起辉煌文明的殷商称呼,他们也更能接受后者。
有了新的称呼的殷人们加入了大明。
对此,朱伦圣很快便是给他们安排起了训练。
首先训练他们使用火枪。
黑火药和弹药营地内剩余的还有很多,完全足够他们进行训练。
朱伦圣从现有的五十支霍尔1819后膛装燧发步枪中给他们调拨了二十支供他们训练。
很快,朱伦圣就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天生的狙击手。
殷人们上手的非常快。
而霍尔1819后膛装遂发步枪是线膛枪,具有很好的精度。
仅仅数次熟悉性质的射击之后,雄鹰等人就让朱伦圣开了眼。
天使营外临时靶场。
雄鹰手持霍尔1819后膛装遂发枪,瞄准二百米外山丘上的一个木制标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