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了2000多公里时,莫云便将汽车放入了空间,而后背着一个背包,步行前行,想来远离了那里,也就远离了那个危险。
这里早已经脱离曾经的死地,四周高山密布,偶尔可以听到老虎的吼叫,也有着各种鸟鸣。
新鲜的空气,滋养着肺腑,一层薄薄的雾气,弥漫在四周,早晨,太阳升起。
一声枪响,一个麋鹿倒在地上,抽搐一会后,便死了,随后莫云取出匕首,割下一大块肉。
手起木柴,点燃篝火,取出背包里的盐和胡椒孜然,用一个枝条穿过肉块,烘烤起来。
这是远方有人过来。
一个老汉,推着独轮车,车上坐着一个孩童,孩童手里拿着一个竹马,手掌来回搓动,玩耍起来。
老汉看到莫云身旁的麋鹿尸体,嘴里唾液分泌出来。
“不嫌弃,过来吃点,我也吃不完。”
莫云远远的招呼他们过来。
老汉犹豫了一下,肚子却咕咕叫了起来,那个小童闻到烤肉的香味,眼睛直勾勾的注视着滴油的烤肉。
“老汉今天福气,遇到公子。”
老汉支好独轮车,将孙子放在地上,则接过一块生肉,就这篝火烘烤起来。
“公子狩猎技术真好,这些畜生狡猾的很,即便是猎户,也难以狩获。”
“我也运气好,这些肉吃不完也带不走,送你了。”
莫云指了指剩下的麋鹿,说道。
老汉听到莫云的话,眼睛里冒出光彩,他连忙起身作揖,感谢莫云的慷慨,那一条麋鹿足有五六十公斤,换取钱财,足够自己家今天度过一个富年了。
“不知前面是否有城池?”
“再往前去12里,就是落叶城了,小老二儿子就在城里一个酒店做伙计。”
说到这里老汉露出欢笑之声,对于他来讲,儿子在城池内工作,就是一个体面的事情。
吃饱喝足后,老汉再次感谢,便将麋鹿放在独轮车上,带着自己的孙子离开了。
莫云将篝火熄灭,按照老汉指的方位,向前行走。
不知过了多久,路面上人逐渐多了。
“你不适合去城池,止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