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连让自己媳妇,跟自己好好过日子的决心,都没有?”
“谁说我没有,她嫁给我,就得跟我,踏踏实实过日子。”文信赌气似的,跟文店争论。
“行,那就甭在这废话了,胡搅蛮缠的,老老实实的,等着做你的新郎官吧。”文店说完,又看了看会堂夫妇:“大爷,甭惯着他,我看他就是,生在福中不知福。行了,我走了,大后天去接亲,我带着人们去,到时候,非把新媳妇给他带回来。”
“唉,文店,这文信的事,还得是指着你,归根到底,你们是亲兄弟。”郭氏心头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文店的一番话,夹枪带棒的,终于把文信说服了。
两口子把文店,送出了门,文信一个人躺在炕上,想着大哥刚说的话,又想到之前,有过一面之缘的刘春兰,文信心里百感交集,倘若不是用骗婚这种手段,他刘文信,怎么能娶到刘春兰,这样的女子呢?
文信看着屋顶的蜘蛛网,别说是刘春兰了,就是普通的女子,他怕也是娶不到了。没准这辈子,还就真得打了光棍,像是之前,自己的恩堂叔一样,成为了一个老绝户,最后连个儿女,都没有。一个人,躺在冰冷的炕上,孤零零的死去。
如果自己最后,是恩堂叔那样的结局,那可真的是太惨了,恩堂叔是文信的心结,如果恩堂叔,现在还活着,他肯定,也会像大哥他们一样,愿意这门婚事。
大哥的话,不无道理,把刘春兰骗过来,是手段,是计谋,是万不得已的下三滥。但大哥这么做,为了谁,为了他自己吗?大哥当这个恶人,是无缘无故的,给他自己找事吗?大哥这么做,还不都是为了,他这个二弟吗?
村上人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刘春兰只要嫁了过来,也就由不得她了。到时候,一拜天地,一入洞房,一吹灯拔蜡,生米煮成熟饭,大局就已定了。
虽然心里这么想,但文信仍旧心有顾虑,想到刘春兰,那个水灵灵的大姑娘,总觉得自己,配不上她。
他就是配不上刘春兰,他一个出生八天后,就死了亲娘的孩子,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从小缺爹少娘的,从小野惯了,疯惯的野孩子。大字不识一个,缺乏家教,缺乏涵养,没什么大本事,只能靠着受苦受累,吃苦力维持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