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当英雄的滋味有点上头,帮助人的感觉有点上脑。
于是,常用“玉笛公子”的身份行侠仗义。
乞丐的经历让叶天笙觉得穷人艰难,有钱人还麻木不仁。
银子在穷人手里能治病救命,在富人兜里只是多喝一杯花酒。
何不物尽其用。
结果她又干起了“劫富济贫”的营生,这也是继承了谷主娘亲的意志,这段日子过的那叫一个爽。
这下好了,天天捉采花大盗,江洋大盗,现在自己成了名副其实的大盗,英雄变成了朝廷的要犯。
至于欧阳如花能知道这些事,她并不意外,和她那么多秘密来比,“玉笛公子”的事并不是大秘密。
“你说你劫谁不好,为什么非劫魏王府?”欧阳如花道。
“魏王府怎么了?那魏无尘头上长角了不成?小爷我还真不怕。”叶天笙浑不在意,翘着二郎腿,自顾自的喝着茶。
看见天笙吊儿郎当不以为然的样子,欧阳如花皱起眉头,这小子如此这般定是要吃大亏的。
“你还真说对了,魏无尘他还真是头上长角了。
你不知道魏王爷权势滔天?你不知道王府戒备森严机关重重?你不知道就算你侥幸逃脱,也会被官府严厉追查?
其实你什么都知道,你为什么还要去?你到底要去干什么?”
差一点这孩子就没了,自己找了这么多年,不是要他死在自己面前的。
欧阳如花越想越害怕,越说越生气,语调上扬,周身散发着凛冽之气。
天笙没想到他这翻脸的本事一流棒。刚才明明是自己在质问他,怎么一下子就变了风向。
叶天笙有点儿词穷,梗着脖子阴阳怪气的说:
“什么狗屁王爷还长角了,就算他长角了小爷我也能掰下来,哪天不高兴小爷我踏平了他的狗窝。”
“你……你……”欧阳如花“你你,我我的”的老半天,气得一拳头打在桌子上,桌子上的茶杯蹦了几下,发出哗啦啦的响声。
天笙吓了一跳,打了个哆嗦,感觉室内温度都降了五度。
不知怎么的,这样的欧阳如花很凶,但却并不真的可怕。这个人虽然只见了几面,可他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