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重回81:我靠赶山养活全家 > 第101章 野鹿和人参(1/4)
    “你什么时候要用?”

    李全福没有问罗高华需要拖拉机干什么,直接问的时间。

    罗高华:“大概十点钟左右,我要去县城一趟。”

    李全福:“好,我那个时候回家等你。”

    他身上一直有一块怀表,用了很多年了,被他保养得很好,就像对拖拉机一样,他也经常擦拭怀表。

    此时,拿出来,看了一眼。

    “现在是五点半,距离十点钟还有四个半小时,你进山一定要小心。”

    “嗯,我会的。”

    罗高华点点头,就扛着猎枪、尖刀和背篓进山去了。

    冬季是狩猎的好时机,也是最危险的时候。

    说是好时机,是因为这个时候,很多猎物都猫冬了,要么就是吃得脑满肠肥准备过冬,一头头猎物都很肥壮。

    说是最危险的时候,则是因为不少猎物都在储备食物,为冬天做准备。

    另外,这个时候,山里不少树都落叶了,而且,那些落叶被晒得又枯又脆,一脚踩上去,立即就会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隔很远都能听见。

    向来无比警觉的猎物,听到这样的声音,肯定会提前跑了。

    想要猎杀它们,有点困难!

    不过,罗高华有自己的办法,除了在鞋底绑上草叶之外,他还尽量往上风口走。

    如此一来,即便是发出了声音,也会被风吹走,不会传入猎物的耳中。

    当然,这需要猎人对周围的山势和山风走向有非常深刻的了解,而这一点,罗高华在上一世就已经具备了。

    他背着背篓快速进山。

    这一次,跟四月份第一次进山,完全是不一样的心态了。

    当初,他有些忐忑和兴奋,而这一次,他只剩下兴奋。

    他的枪法足以给他无尽的勇气和自信!

    他直接进入了驼峰山的深处。

    若是以前,他会小心翼翼,不会一个人进入驼峰山的深处,因为太危险,而现在他不怕了。

    没多久,他就找到了一串野鹿的脚印。

    “哈哈,鹿肉好吃!”

    他当即顺着脚印,慢慢搜索了下去。

    这些脚印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