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外面的脚步声,罗高华一家人都疑惑地看向庭院大门口。
不久,大门口就涌进来一群人。
为首之人,是一个脸膛黝黑但眼神阴鸷的中年男子,正是桃树湾大队的副大队长,孙友林。
看到他,李全福连忙往前走了两步,急问道:“友林,发生什么事了?”
这时,一个村民指着大木盆里的鱼,尖叫道:“孙大队长,你看,这就是他家那个吃软饭的家伙,私自抓回来的鱼!”
“这么大这么多的鱼,他也敢私自去抓,简直就是胆大包天!这是赤裸裸侵占集体利益,占国家便宜,是典型的社会主义害虫!必须予以消灭!”
这家伙,一顶顶大帽子扣押下来,显得格外的得心应手,显然以前没少靠这个害人!
罗高华向她扫了一眼,认出来她是李建仁的妈,陈春兰!
因为认识几个字,她以前好像在村里还当过一段时间干部,但因为她的为人太差,心思歹毒,没干多久就被村民联合罢免了。
不过,这家伙谁都不恨,就恨上了在罢免书上签字的李全福。
只要有机会,她就会在李全福面前大闹特闹,就算不能拿李全福怎么样,恶心一下他,她心里也舒坦。
上次罗高华掰断李建仁手臂是这样,这次举报罗高华私自抓鱼也是这样。
而且,这家伙是个人精。
知道孙友林跟李全福不对付,所以,平时有空就巴结孙友林,为孙友林做了不少“脏活”,完全把自己当成了孙友林的心腹。
“你们都看一看,瞧一瞧,堂堂大队长的女婿就这样的觉悟,你们觉得该不该将他消灭?”
陈春兰很有心机,知道自己一个人的力量薄弱,开始发动群众的力量。
跟着她和孙友林一起来的村民,有不少都是他们“自己人”,还有一部分纯粹是跟着来看热闹的。
他们的自己人,立即起哄道:“该!”
“必须消灭!”
“罗高华现在越来越嚣张,前段时间把同村好几个人的手臂都掰断了,这样的土匪行径,早就应该严惩!”
“不能因为他老丈人是大队长,就对他的错误行径一而再再而三的姑息!这是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