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9年5月上海解放,该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淞沪警备区接管,1952年底移交上海市公安局。
这个新部门的开张,充分体现了潘汉年的要求,即“低调,再低调”,一切都是静悄悄的, 没有敲锣打鼓,没有张灯结彩,没有庆贺横幅, 甚至大门口连牌子都没挂--扬帆局长认为,这个部门并不直接接受社会报案,没必要挂牌子告诉人家这里是什么单位。当然,社会上知道是什么单位也没啥,毕意不是保密单位。
“103专班”的主官称为主任,名叫卢禄定。 这位卢主任也算是大家的老熟人了。 他原是上海市公安局政保处特侦二科科长,三年前为破获台湾特务机关的“夜莺计划”一案, 力荐他儿子、有“上海滩锁王”之誉的裴云飞进人看守所卧底,圆满完成任务后,被任命为市局政保处副处长兼任特侦二科科长。
1952年底,政保处特侦部门奉命撤销,卢禄定前往太湖畔的某疗养院休养,其实是在封闭状态下对他主持的特侦二科的工作(并非单纯的侦办案件的情况,还包括工作中遇到的所有人和事),写一个详尽的书面报告。按规定,这份书面材料不能留底稿,所有底稿一律销毁。正式形成的报告上,每一页都须由书写者亲笔签上姓名、日期,并按指印。然后,在主持该项工作的三位来自北京的干部见证下,装入卷宗袋密封, 骑缝位置由书写人和那三位干部各自签上姓名、 日期,这才算是完成一应程序。至于卷宗的去向,跟上海市公安局、华东公安部都无关,而是送往北京,由国家公安部保存。
一套程序下来,卢禄定感觉比破了个大案还费神。
1953年4月初,卢禄定结束疗养返沪,扬帆局长找他谈话,说起组建“103专班”之事,卢禄定马上意识到肯定跟自己有关。果然,扬帆临末宣布:局党委研究决定,并报请市委潘汉年副书记批准,你被任命为“103专班”主任。
就这样,卢禄定走马上任,在专班秘书小钟的协助下,着手进行“103专班”的组建工作。 三天后,专班副主任水顺风前来报到,老卢让他负责审查组织上推荐过来的人选。直到这时,卢主任方才发现,三天前就已放到办公室案头的那沓人事材料中,他儿子裴云飞的大名赫然在列。
裴云